羅銘[革命先輩]

羅銘(1913-2000年),原名羅佛根,新泉鎮安嶺村人。

簡介

羅銘(1913-2000年),原名羅佛根,新泉鎮安嶺村人。8歲讀一年私塾,因家貧而輟學,14歲當泥水匠學徒時,父親因還債而積勞成疾去世,即挑起持家和還債的重擔,到一家債主的紙寮踩竹麻。此間聽一位褙紙師傅說朱、毛紅軍是為窮苦人打天下的隊伍,就認定要跟著紅軍打天下。

經歷

民國18年(1929年)夏,紅四軍到新泉。正在龍巖萬安鄉做工的羅佛根就趕回家鄉,參加“連南十三鄉工農武裝暴動”,加入少先隊,後參加赤衛隊,併到新泉區赤衛第三營集訓了一個月。民國19年10月,他報名參加紅軍,被編人儒畲區蘇維埃政府警衛連。民國21年4月,羅佛根被編人“新四團”第二連,後改編為“紅九團”,跟隨部隊轉戰在蘇區邊界。後因腳疾在家療養2個月失去與原有部隊的聯繫而參加儒畲區游擊隊,到朋口、莒溪一帶打游擊。民國23年5月,他加入共產黨。6月,游擊隊編人明光獨立營,到賴源大河祠一帶活動。他參加龍巖萬安流水村集訓一個月後,隨部隊分散在龍巖、連城、寧洋邊區建立據點,擴大游擊根據地,在轉戰岩背馬家坪時,左腿負傷。

民國24年1月,羅佛根所在的明光獨立營奉命開赴永定革命根據地與紅八團會師。是年冬天,明光獨立營與紅九團聯合行動,當部隊行至龍巖大池鎮背後一座大山時,發現敵軍已把大池一帶公路嚴密封鎖,羅佛根與戰友們被敵軍圍困在山上三天三夜,餓了,找野菜充飢,困了,輪流閉閉眼,堅守陣地,鬥志旺盛,還俘虜了幾個敵兵。第三天晚上才連夜摸下山,羅佛根此次被任命為敢死隊第一班班長。部隊突圍到永定金峰鎮接受改編,明光獨立營被編入閩西南軍政委員會第一支隊,分散到閩西南各縣邊界山區打游擊。民國25年3月,羅佛根所在的一支隊轉戰在萬安、梅村頭、小陶、清流縣長坑村等地,羅佛根擔任一連一班班長,多次有力打擊敵人。民國26年春夏之交時,原明光獨立營編人閩西南軍政委員會二支隊三團,羅佛根仍任一連一班班長兼支部書記。是年秋,他奉命回良坑接任游擊隊長,並在良坑成立中共連城縣委,他任委員兼游擊隊長。良坑游擊隊負責籌措軍餉,支援部隊。游擊隊員深入連南各鄉有選擇地襲擊、抄沒地主、豪紳的錢財,良坑游擊隊因此聲名遠揚,羅佛根被國民黨列人捕殺名單,在一些鄉村張貼緝捕告示,組織上通知他改名為羅才標,後再次改名為羅勝標。民國27年初,堅持在閩西南打游擊的紅軍游擊隊奉命北上抗日,羅勝標率良坑游擊隊趕到龍巖白土集中,被編人新四軍二支隊司令部特務連,羅勝標被任命為一排排長,這時,他第三次改名為羅勇。

民國27年2月,羅勇跟隨張鼎丞率領的新四軍二支隊從龍巖白土出發,經長汀、瑞金、贛州、安徽徑縣、直達蘇南溧陽鎮所轄的田江,二支隊警衛連與當地游擊隊合編為獨立營,羅勇仍在獨立營一連一排任排長。不久,獨立營被編人四團二營,羅勇被提任五連連長。民國29年4月,羅勇所屬部隊均在江都、泰州、泰縣、泰興等縣打擊“土頑”和偽軍。4月下旬,其部隊改名為新四軍蘇皖支隊。5月,蘇皖支隊在黃店集與國民黨頑軍作戰,羅勇率五連指戰員正面打擊敵人,羅勇雖掛了彩仍忍痛衝鋒,戰後,司令員為羅勇記功。此後的黃橋戰役中,羅勇所率連隊是主攻連隊,立下了戰功。後被分配在江北指揮部警衛營二連任連長。不久,羅勇向組織請求回野戰部隊,在儀征縣只找到一支除奸隊,便在除奸隊擔任軍事教員。

民國30年2月,陳毅手令以江都縣除奸隊為主力組建江(都)高(郵)寶(應)獨立營,由羅勇出任營長,在三個縣開展除漢奸、抓特務活動。在出示除奸布告上均用羅勇名字,因此敵人到處揚言要取羅勇的人頭,這才改名羅銘。民國31年夏,為對付國民黨的騷擾,黃橋一帶派2個營的主力部隊到江都縣,與羅銘所率的獨立營合編為江高寶獨立團,羅銘改任三營營長。這時正處在抗日戰爭相持階段,戰事頻繁。羅銘參加了不少戰鬥,腿部中彈兩次,負了重傷。民國33年3月,羅銘調蘇中特務三團一營任副營長,4月改任二營營長,堅持在蘇中抗擊日寇。民國34年7月,羅銘又調蘇中獨立旅十四團,任二營營長。民國35年1月,在“洪橋決戰”中,羅銘所率的二營負責主攻楊花橋一線之敵,在進攻時,他的肺部被敵彈擊中,傷勢嚴重,被轉移到江都縣小麻村治療和養傷六七個月。

民國35年7月中旬,羅銘率部參加反擊國民黨軍進犯的蘇中戰役,取得“七戰七捷”的勝利。戰後,他所在的部隊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六縱隊五十四團。此時,羅銘傷愈,調回五十四團任副參謀長。民國36年夏,五十四團又編人二十四軍警備師挺進山東,先後參加“黑山阻擊戰”、“孟良崮戰鬥”和解放濟南戰爭。民國38年4月,該部渡過長江,參加解放南京。隨後,警備師編人新成立的海軍,羅銘任四團參謀長。接著配合兄弟部隊解放上海。羅銘擔任接收江南造船廠軍事代表組組長。同年6月,華東軍區成立南下服務團,羅銘任服務團參謀長。7月,服務團到達福州,省軍區調羅銘回閩西,任警備八團副團長。他到龍巖軍分區報到沒幾天,就率部隊到漳平赤水殲匪100餘人。是年冬天,羅銘奉命率警備八團2個連到連城,組建連城縣工作委員會,羅銘任書記,主要負責剿匪工作。羅銘堅持在連城剿匪至1951年春,他吃了不少苦頭,打了許多勝仗,捕獲了“惡蟲”羅其森、“東方霸王”華仰橋等匪首。

1951年夏,羅銘率部回龍巖軍分區分管軍事工作。1954年2-11月,羅銘調水兵師一團任團長。1955年1月,調到建陽專區任公安副處長兼公安大隊大隊長。1956年6月任南安縣兵役局局長。1959年春,調到晉江軍分區。因多次負傷,身體不好,1962年經上級批准辦理離休。離休後,返回家鄉新泉定居。“文化大革命”中,他蒙受了不白之冤,遭批判和打擊,“文化大革命”後恢復了榮譽,被選為連城縣第一至第四屆政協常委,第七屆至十二屆縣人大代表。羅銘一生從戎,為人民立下了不少戰功。1955年,中央軍委授予他少校軍銜,1958年晉升中校。中央軍委授予他“三級八一勳章”、“獨立自由勳章”、“二級紅星勳章”各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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