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貝爾·舒曼

羅貝爾·舒曼

法國政治家。曾任財政部長(1946~1947)、總理(1947~1948)和外交部長(1948~1953)。1950年提出歐洲煤鋼聯營計畫,即舒曼計畫。1952年據此成立歐洲煤鋼聯營,從而導致了西歐共同市場的建立。1958~1960年任歐洲議會主席。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羅貝爾·舒曼 羅貝爾·舒曼

羅貝爾·舒曼(Robert Schuman,1886.6.29~1963.9.4),法國前總理,歐洲議會的第一任議長。生於盧森堡。先後在波恩、慕尼黑、柏林和斯特拉斯堡等地大學攻讀法學專業,獲博士學位。畢業後當律師。1919~1949年任國民議會議員。二戰期間被德軍逮捕,逃脫後參加抵抗運動。後為人民共和運動的創始人。1945~1962年再任國民議會議員。1946年6~11月任財政部長。1947~1948年任總理。1948年7月至1953年1月任外交部長。在任外長期間,與讓·莫內一起倡導歐洲建設,並於1950年5月9日提出舒曼計畫,奠定了歐洲煤鋼聯營和防務共同體的基礎。1955年2月至1956年6月任法務部長。1955年任歐洲運動主席。1958~1960年擔任歐洲共同市場的協商機構歐洲議會主席,並任議員至1963年2月,同年9月4日逝世。由於他在西歐聯合中的貢獻,被稱之為“ 歐洲之父”。

早年經歷

羅伯特·舒曼的父親作為法國公民出生於與盧森堡接壤的洛林地區,母語為盧森堡語。1871年隨著洛林被德意志帝國兼併,他的父親成為德國公民。羅伯特·舒曼的母親出生於盧森堡,和他的父親結婚後取得德國國籍。雖然羅伯特·舒曼在盧森堡市出生,但他出生時的國籍是德國,母語是盧森堡語。德語是他的第一外語,而法語直到他上學之後才開始學習,因此他一生當中說法語時都帶有口音。

1896年-1903年,羅伯特·舒曼在盧森堡上文科高中,並在梅斯取得高中畢業證書。1904年他開始在波恩大學學習法律,後來又相繼在慕尼黑、柏林和斯特拉斯堡學習。1908年他在梅斯通過了德國第一國家考試(在德國要成為律師必須進行兩次國家考試,兩次考試期間為律師實習期)並在那裡進行律師實習。1910年以24歲的年齡在柏林取得法學的博士學位。1912年他通過第二國家考試並在梅斯成為一名律師。

政治生涯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羅伯特·舒曼擔任德意志帝國軍隊的士官,但並沒有參加戰鬥,而是做民事工作。1918年成為梅斯市議會成員。

1919年阿爾薩斯-洛林重歸法國之後羅伯特·舒曼接受了法國國籍,並作為洛林共和聯盟的成員,成為法國議會中代表洛林的議員。1928年-1936年,他擔任議會中阿爾薩斯-洛林小組的組長並曾經有一段時間擔任議會的副議長。他擔任議員一直到1941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蓋世太保逮捕。1942年他得以逃脫。

二戰結束後,羅伯特·舒曼重新擔任法國議會的議員並成為議會中財政小組的組長。1946年他成為財政部部長,1947年擔任了法國的總理。從1948年到1952年他出任法國外交部長。

1950年5月9日羅伯特·舒曼公布了重新組建歐洲的歷史性的宣言。1951年4月18日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的條約在巴黎簽署。歐洲煤鋼共同體被其視為歐洲在政治上走向聯邦的重要一步。然而,由於二戰剛剛結束,德國和法國之間的仇恨在民眾當中還並未消除,因此羅伯特·舒曼的歐洲共同體思想在法國並沒有得到理解,以致他不得不於1952年辭職。

1953年,26個歐洲國家簽署了《人權和公民基本自由斯特拉斯堡公約》,這一公約受到了羅伯特·舒曼的很大影響。從1953年至1958年,他在很多地方作報告宣傳一個聯合的歐洲的思想。1955年他出任法國法務部長。

1957年的羅馬條約將歐洲重新帶回到這位“歐洲之父”早在1950年5月9日其宣言中就闡述的道路上。1958年他被任命為歐洲議會第一任議長。

舒曼計畫

1950年5月9日,舒曼發表著名的歐洲一體化宣言,為歐盟的成立提供了理念。其後不久,在法國的領頭下,歐盟的前身“歐洲煤鋼共同體”成立。

舒曼建議建立一個"超國家"的機構來計畫和領導法國和聯邦德國的煤鋼生產,即"舒曼計畫"(Schulman plan)。舒曼計畫的核心,是將法德兩國的整個煤、鐵、鋼的生產置於一個超越國家的高級機構的管理之下,而且這個組織還對其它歐洲國家敞開大門。該計畫得到聯邦德國、義大利、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的回響。6國於1951年4月18日在法國巴黎簽訂了為期50年的《歐洲煤鋼聯營條約》(又稱《巴黎條約》),在條約的基礎上建立了歐洲煤鋼共同體(ECSC)。此後,各國尋求更大程度上的合作,並決定優先在經濟領域而不是政治領域加強合作。各國經濟可以通過建立共同參加的經濟組織而聯繫得更加緊密。舒曼計畫奠定了歐洲煤鋼聯營和防務共同體的基礎,舒曼也作為“歐洲之父”永遠被載入史冊。

1949年12月13日,歐洲委員會諮詢議會通過決議,建立成立歐洲超國家的鋼鐵高級機構,以協調管理西歐各國的鋼鐵工業。決議還建議在煤炭、石油、電力和交通運輸等方面也建立類似的高級機構。1950年5月4日,法國外交部長舒曼致函歐洲委員會秘書處,表示法國對上述建議感興趣。5月9日,舒曼舉行記者招待會,發表了一項聲明,提議“把法國、德國的全部煤鋼生產置於一個其他歐洲國家都可參加的高級聯營機構的管制之下”,“各成員國之間的煤鋼流通將立即免除一切關稅”。舒曼的這一聲明,通常被稱為“舒曼計畫”。根據舒曼的建議,1950年6月20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六國在巴黎開始談判。六國達成協定,於1951年4月18日簽訂了為期50年的歐洲煤鋼聯營條約。歐洲煤鋼條約簽訂後,蘇聯照會法國政府,譴責“舒曼計畫努力的目標是恢復西德的戰爭工業,努力加緊西德的軍國主義化。”

1950年5月9日,法國外交部長羅貝爾-舒曼,在事先同美國國務卿艾奇遜商談後;發表了一個西歐煤鋼聯營計畫,這就是“舒曼計畫”。該計畫主張以法國和聯邦德國煤鋼工業為基礎,把西歐各國的煤鋼工業部門聯合起來,由一個超國家的高級機構共同管理“聯營”。美國出於加強對西歐的控制以抗衡蘇聯,一貫鼓吹西歐“一體化運動”,主張“政治統一”、“軍事統一”和“經濟統一”,因而也贊同舒曼計畫,根據該計畫,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六國政府代表在巴黎進行了近一年的磋商,於1951年4月18日簽訂了《歐洲煤鋼聯營條約》。1952年7月25日,條約正式生效。8月,正式成立超國家的“聯營”最高權力機構,由九人組成,舒曼計畫的起草人法國的讓-莫內擔任該機構的首任主席。1953年2月到1954年8月,“聯營”六國先後建立了煤、鋼、鐵砂、廢鐵、合金鋼和特種鋼的共同市場。“聯營”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協調成員國的煤鋼生產、投資、價格、原料分配和內部的有效競爭。歐洲煤鋼聯營促進了成員國冶金工業的發展,它的建立為50年代後期成立“歐洲共同市場”奠定了基礎。

影響深遠

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法國首都巴黎簽署關於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又稱《巴黎條約》),1952年7月25日,歐洲煤鋼共同體正式成立。

1957年3月25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署旨在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的條約(又稱《羅馬條約》)。1958年1月1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正式組建。

1965年4月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又簽署《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合併,統稱“歐洲共同體”。

1967年7月1日,《布魯塞爾條約》生效,歐共體正式誕生。

1973年英國、丹麥和愛爾蘭加入歐共體。

1981年希臘加入歐共體,成為歐共體第十個成員國。

1986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歐共體,使歐共體成員國增至12個。

1993年11月1日,根據內外發展的需要,歐共體正式易名為歐洲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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