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單位名稱:羅田縣統計局單位類別:政府工作部門
主管部門:羅田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質量真實、準確、及時。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計畫,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制定全縣統計工作規章、統計工作現代化規劃、統計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二)貫徹執行國家建立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完善和統一管理全縣各項核算制度;制定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組織領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統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標準、統計報表工作;審查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各鄉鎮、各部門的社會經濟、科技進步調查。
(四)組織實施全縣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物流和其他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通訊、財政、金融、保險、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縣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學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為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的統計信息。
(八)根據《統計法》審批縣內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縣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並檢查監督其實施情況,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十)協助各鄉鎮管理統計站並組織年度工作考核。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幹部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組織全縣各部門統計人員進行上崗培訓;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全縣統計專業職務資格考試工作。
(十二)收集、整理縣內外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縣市間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組織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和指導統計學會工作,組織管理和指導全縣社情民意調查工作。
(十三)參與研究制定、完善全縣經濟效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和科技進步目標考核指標並組織實施考核;對全縣經濟效益運行情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狀況、計畫生育目標執行情況和科技進步狀況開展調研和分析,及時向縣委、縣政府提供諮詢和提出建議;參與縣政府及政府直屬部門目標責任制實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