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玉霞

羅玉霞

羅玉霞是一名法庭庭長,工作期間沒有一次錯案,國籍中國。

基本信息

羅玉霞羅玉霞
羅玉霞,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湖西法庭庭長。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女法官,她以法官職業道德為標準,以人民滿意為根本目標,為百姓解決難題,也讓法官走進了百姓心裡。在20多年民事審判生涯中,她所辦理的案件達到了“四無”:無一件上訪案件,無一件錯案,無一件超審限案件,無一起矛盾激化、當事人上訪告狀事件。

用20年時間完成40年工作

民事審判工作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人民法庭作為民事審判工作的前沿和視窗,承擔著大量的審判任務。羅玉霞恪守法官職業道德要求,全身心投入到審判工作中去。從她辦理案件以來,共審理了近3000件民事案件,按照人民法院的崗位工作指標計算,她用20年時間完成了40年的工作任務。
為了做好案件審理工作,羅玉霞堅持做到能當天審結的案件決不推到第二天,能夠一次審結的決不開兩次庭。為了讓當事人減少跑法院次數,減少當事人的訴累,她寧可晚上書寫法律文書,利用節假日休息時間去送達。
羅玉霞本著真心為民的理念和耐心細緻的工作,使很多矛盾得以化解。在她辦理的一起離婚案件中,原告(女方)堅決要求離婚,男方最後表示同意離婚時,原告卻在法庭上大哭起來。面對這種情況,羅玉霞先告知男方回去,單獨和女方交談,了解她的想法。了解到夫妻倆因為婆媳不和才賭氣到法院離婚。於是她帶領書記員來到原告婆婆家開展說服教育工作,經過耐心細緻的工作,老人被打動了,原告和婆婆和解,一家人又恢復了往日的幸福和安寧。
作為一名稱職的法官,不僅要有為當事人服務的滿腔熱情,還必須具備過硬的業務素質。羅玉霞始終用心鑽研業務,堅持向書本學、向實踐學、向其他同事學。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使自己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較大提高。在案件調解過程中,她總結歸納出處理民事案件調解的6種方法。即“耐心傾聽法”、“誠心打動法”、“指導當事人換位思考法”、“審判經驗教育法”、“論證斷理法”和“權衡利弊法”。並在長春市法院系統介紹並推廣。

不讓肩上的天平有傾斜

在從事審判工作的第一天起,羅玉霞對自己嚴格要求,拒腐蝕,永不沾,不讓肩上的天平有一點點傾斜。

審判效率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線審判效率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線
2010年3月,她辦理了一起交通肇事賠償案件,立案後,肇事車輛單位的經理找到羅玉霞,提出在判決的時候照顧一下,並拿出3000元錢放在她辦公桌上。第二天,她就和書記員一起到被告單位,把錢退還。最後,這起案件得以妥善解決,原告順利地拿到了賠償金。一次,羅玉霞的同學來為一起離婚案件說情,希望她在財產和住房方面給原告予以關照。她看了案件後,覺得原告的要求不合理,於是就沒有答應同學的要求。
2009年12月,一個欠款糾紛案件原告人的家屬找到羅玉霞,只說了幾句,便塞給她厚厚一疊錢。羅玉霞笑著問他:“你給我這么多錢,即使將來官司打贏了,不是也剩不下多少錢嗎?”那位當事人說出了實情,原來原告本人身患絕症住院,希望在臨終前把借出去的一筆錢要回來。他的家屬為了能將案件儘快審理,才想出了這個辦法。羅玉霞當即把信封還給原告家屬,表示錢不能收,但案子可以儘快辦。在審理過程中,她不辭辛苦,費盡周折,先後三次到城西鄉去找被告,被告終於同意接受調解。案子以調解結案,原告在病榻上了結了心愿。

帶出一支優秀法官隊伍

2004年,羅玉霞被任命為湖西法庭庭長。在她的帶動下,湖西法庭成為高素質、高效率、廉潔自律的法官職業道德優秀群體。她建立了一整套規章制度,提出了“陽光審判”的工作理念,建立了判決案件集體研究制度、案件審限督促制度,並依法擴大簡易程式的適用範圍,有效地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時間。近3年來,全庭共審結民事案件2402件,無一件被定為錯案,無一起違法審判事件的發生。
羅玉霞用自己的忠誠、汗水和智慧,向人民交上了一份滿意的答卷,也為自己帶來了榮譽。她曾先後被評為全市法院工作標兵、長春市優秀法官、吉林省人民滿意模範法官、吉林省法院巾幗崗位明星,吉林省優秀青年衛士、吉林省職業道德十佳標兵,並獲得吉林省五一勞動獎章,榮立個人二等功等。湖西法庭被市法院授予優秀人民法庭、連續三年被評為調解先進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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