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定演變歷史

 羅定是千年文化古邑,歷史悠久 ,它位於廣東省西部,西江之南,東有雲霧山脈,西有雲開山脈,南接高雷,西通桂、黔、滇,是西江走廊的交通要衝,自古被視為門庭防衛,撫綏重地。遠在一萬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時期,已有人類在羅定大地上生息繁衍。他們居住在今天苹塘、金雞等地的洞穴中,過著漁獵生活。距今四五千年前,羅定的瀧江河、羅鏡河、太平河流域,已遍布人類生活的蹤跡。

早年

在羅平橫垌背夫山發現的大型戰國墓葬,其墓主人就是史料所稱的“百粵之君”。墓中出土的大量文物證明,在2400多年前,羅定曾經創造過輝煌的遠古文明。對此,我國著名地理學家曾昭璇先生曾撰文指出:“羅定東鄰高要,南接陽春,西界岑溪,是一天然古國,即古稱兩山之間(雲開大山和雲霧大山)的古王國之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平定南越,設定南海郡,領1羅定8個縣,其中有開陽縣,開陽縣治所在今船步鎮。秦末漢初南海郡尉趙佗兼併桂林郡、象郡,建立南越國,今市境屬之。置縣不詳。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南越地設定南海、蒼梧等7個郡。交州蒼梧郡下置端溪縣。羅定大部分地屬端溪縣。吳黃武五年(226),羅定地屬廣州蒼梧郡端溪縣。端溪縣包括今德慶、羅定、鬱南、雲城、雲安、信宜等的部分地方。晉永和五年(344),析蒼羅定梧置晉康郡,晉康郡領縣14。析端溪置龍鄉、夫阮、平原三縣,是現羅定治地全部置於縣的管轄的開始。羅定地有龍鄉縣、夫阮縣及平原縣。龍鄉縣治地在今羅鏡、太平;夫阮、平原治地未考。永和七年(346),改平原縣為平原郡,領龍鄉縣,夫阮屬晉康郡。南朝宋永初至元嘉年(420~432),羅定地包括平原郡、龍鄉縣及晉康郡之夫阮縣。南齊永明元年(483),廢平原郡置廣熙郡,析龍鄉縣置永熙、羅平兩縣,郡治龍鄉縣。羅定地括龍鄉、永熙、羅平、夫阮4縣。南朝梁天監五年(507)分廣州置桂州。自始有廣東和廣西之分。六年(508)兼置瀧州(瀧州之名源於今羅定江羅鏡段有瀧喉,灘高水急,巨石橫截中流,十分險要)和建州,此時的瀧州州治在今羅鏡、太平鎮境。建州州治在今附城鎮古城。析廣熙置平原、開陽、羅陽三郡。瀧州轄平原郡(郡治龍鄉縣)、龍鄉縣,永業縣,開陽郡(郡治開陽縣)、開陽縣,梁德郡、梁德縣;建州轄廣熙郡、永熙縣、安南縣,羅陽郡、羅陽縣。其中永業縣治在今廣西岑溪筋竹鎮,梁德郡、梁德縣治在今信宜市。南陳仍按梁設。隋開皇九年(589),廢郡名,改龍鄉縣為平原縣,與開陽縣、懷德縣、永業縣同隸屬瀧州。永熙縣、安南縣、羅陽縣隸屬建州。羅定地有平原、開陽、永熙、安南、羅陽5縣。開皇十八年(598),改平原為瀧水縣,改羅陽為正義縣。羅定始有瀧水縣名。大業三年(607),改瀧州置永熙郡,廢建州。並開陽、正義入瀧水縣,並安南入永熙。永熙郡轄6個縣:瀧水縣、永熙縣,永業縣(今岑溪)、懷德縣(今信宜)、良德縣(今電白)、安遂縣(今鬱南)。唐武德四年(621),改永熙郡設瀧州,此時瀧州州治在今太平鎮潭白村周圍地方(註:有羅定州志記改為竇州。竇州之名先在羅定出現。在今太平鎮潭白國小,遺留有記述當地地名叫竇州的石碑,當地百姓亦講此為古竇州。在今信宜市境內的竇州原稱南扶州,到唐貞觀八年(634)才把南扶州改用竇州之名)。析瀧水置開陽縣、正義縣,以瀧水、開陽、正義、懷德4縣隸瀧州,置南建州,以永熙、安遂、永業縣隸南建州。武德五年(622)並正義縣入懷德縣,改永熙縣為永寧縣。析瀧水置安南縣。唐貞觀元年(627),並開陽、懷德入瀧水縣,隸瀧州。是年,唐分天下為十道,瀧水屬嶺南道。唐貞觀六年(632),改瀧州,重新設定南建州,以瀧水縣、開陽縣、永寧縣、安南縣隸南建州,而永業縣改隸義州。唐貞觀八年(634),改南建州為藥州。唐貞觀十八年(644),廢藥州復置瀧州,領縣如舊。唐天寶元年(742),改瀧州設開陽郡,隸嶺南道。乾元二年(759)復改開陽郡設瀧州。宋開寶六年(973),開陽、建水、永寧、正義併入瀧水縣(縣署則設在原開陽縣即今船步鎮舊縣址)。同年廢瀧州。至元大德八年(1304),知縣陳澤將縣署遷至原建水羊祿埠即今羅城鎮地方。從此直至明萬曆四年(1576),其間600餘年,羅定地域只設瀧水縣,瀧水縣轄今羅定及鬱南、雲安、雲城、信宜、岑溪部分地區,先後隸屬廣南東路康州晉康郡、廣南東路德慶府、廣南東路德慶州、湖廣行中書省廣西道德慶路、江西行中書省廣東道德慶路、廣東布政使司肇慶府等。明萬曆五年(1577),凌雲翼征羅旁,平瑤亂,朝廷升瀧水縣為羅定直隸州,設羅定直隸布政使司。羅定州新開二縣,析瀧水縣東部和德慶、高要、新興小部分地區建東安縣(今雲城區、雲安縣),析瀧水縣西部、南部(今屬信宜合水、思賀等)和德慶、封川小部分地區建西寧縣(今鬱南縣)。羅定直隸州包括本州和東安、西寧兩縣。羅旁平定,因以羅定為州名,羅定州之東西也安寧,便以東安、西寧為縣名。由是瀧水之名始革,而羅定之名亦始於此。清朝設羅定直隸州,州治羅城,轄本州(羅定州)和東安縣、西寧縣。羅定州直隸廣東省。另外,省派駐兵備道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設定。自明萬曆五年(1577)開州設羅定兵備道駐州治,至清康熙二年(1663),羅定道歸併嶺西守道。康熙六年(1667)裁撤嶺西守道。康熙九年(1670)復設高雷廉羅道駐高州。康熙十六年(1677)年復設羅定道駐州治。康熙二十一年(1682)裁併入嶺西巡道分巡肇高廉羅道駐肇慶。雍正八年(1730)析為肇羅道。同治六年(1867)改分巡肇羅陽道駐肇慶府城。民國元年(1912),政府統一撤銷州、府一級建制。羅定州改為羅定縣,原隸屬羅定直隸州之東安(雲浮)、西寧(鬱南)縣始分出,均隸屬廣東省。

民國時期

羅定縣先後隸屬廣東省南路行政公署、西區善後委員會公署、西區綏靖委員會公署,1936年隸廣東省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1949年5月起隸屬廣東省第十二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建國後

羅定縣隸屬廣東省西江專區。1952年,隸屬廣東省粵中行政區。1958年11月5日,羅定、鬱南兩縣合併,稱羅南縣,縣機關設在羅城鎮,隸屬江門專區。1959年1月4日,羅南縣改稱羅定縣。1961年4月10日,析羅定縣恢復原羅定、鬱南兩縣建制,羅定縣隸屬廣東省肇慶地區。1988年3月,羅定縣隸屬廣東省肇慶地級市。1993年4月8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羅定縣設立羅定市,由廣東省直轄、肇慶地級市代管。1994年4月5日國務院【國函24號】批覆設立雲浮地級市,同時批覆羅定市由省直轄。2012年6月,羅定被定為“廣東省第二批省直管縣財政試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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