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 一 )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 ) 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重點項目與領域;推進本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參與對社會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科學的綜合性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 三 ) 組織申報和實施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指導工程研究中心、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工作。
( 四 ) 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和運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協助搞好高興技術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
( 五 ) 負責科技三項經費和科技事業費及科技發展基金的管理、使用。
( 六 ) 參與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和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
( 七 ) 負責民營企業科技人員技術職稱的申報、評審工作。
( 八 ) 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計畫,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和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九)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等的管理工作;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負責省金科網路中心羅定分中心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政策合法規,制定防震減災的應急預防措施。
( 十一 ) 貫徹執系國家和省有關專利的政策、法規,制定專利工作措施,做好專利執法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立。
(十二)協助做好市、鎮黨政領導班子推動科技進步實績考核的材料工作。
(十三)承辦世人民政府和上級科技、地震、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交辦地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學技術局內設 3 個職能股(室、中心)。(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文秘、會議、調研、督辦、信息、檔案、信訪、保衛、保密、人事、財務、接待和紀檢監督、計畫生育、黨務等工作。
(業務股)
負責“星火”、“火炬”、“攻關”、“成果推廣”四大科技計畫項目以及新產品試製計畫、工業創新示範工程、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農業科技創新中心等計畫項目得申報、立項並協助實施管理;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得申報認定和考核工作;協助做好先進實用科技的引進、示範、推廣;負責科技成果鑑定、登記、申報、評獎等工作;協助做好技術交流和現代科技信息服務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地震預測預報,參預製訂應急預防措施,對重大工程設施建設抗地震安全性進行考核評估;負責專利統計和執法工作,提供有關專利方面的諮詢等服務。
(三)科技培訓股
負責全市民營科技企業人員技術職稱得申報和評審工作;組織制訂科普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制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計畫和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負責計算機知識與技術操作的培訓工作。
(四)生產力促進中心
負責推介科技成果、引進、推廣高新技術、先進實用技術和專利技術;為企業提供科技、經濟、人才、政策等方面的諮詢服務;組織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行科技交流,建立科技合作關係,協助企業建立技術依託,組織專家為企業進行技術推廣、技術診斷和技術攻關;開展科技中介,提供科技信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