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西安市環境保護局黨委書記、局長。
任免信息
2015年2月4日下午,西安市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在完成各項議程後閉幕。羅亞民當選西安市政協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查處
2019年1月,《陝西日報》披露羅亞民因涉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建別墅問題而被查處。
立案審查
2019年2月,陝西省紀委監委對政協西安市第十三屆常務委員會原常務委員羅亞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亞民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長期占用民營企業老闆提供的豪華轎車;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務調整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放貸並獲取高額利息,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購買非上市公司內部股份;違反民眾紀律,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規收取費用;違反工作紀律,主體責任缺失,對職責範圍內的問題監管缺失、失察失管,違反規定干預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和司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權謀私、錢權交易、官商勾結、收受賄賂,且有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涉嫌受賄犯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羅亞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黨的宗旨,目無法紀,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羅亞民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