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判罰罰球後,裁判應將球置於罰球球員可處置。罰球球員應站在罰球線外的罰球圈半圓內。罰球球員應於10秒內出手,球應中籃或觸及籃圈。
違例處罰:
如果罰球後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該罰球中雙方均出現違例,應執行中圈跳球,跳球在任意兩名互為對方的場上球員中進行;如果對方違例是干擾,應判給一個代替的罰球。
如果罰球後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從違例發生時點繼續比賽進程;如果對方也有違例(雙方違例),也從違例時點繼續比賽進程;如果對方的違例是干擾,應判給一個代替的罰球。
b.球觸及籃圈、籃板或罰球結束前,罰球球員不得越過罰球線水平面。
違例處罰:
本款為罰球中罰球球員違例,無論罰球是否中籃不計得分。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該罰球中出現雙方違例,應執行中圈跳球,跳球在任意兩名互為對方的場上球員中進行。
如果罰球後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從違例發生時點繼續比賽進程;如果對方也有違例(雙方違例),也從違例時點繼續比賽進程。
c.罰球球員罰球時不得故意做罰球假動作
違例處罰:
本款為罰球中罰球球員違例,此時,如果對方違反任何罰球規則,不應判罰雙方違例。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
如果罰球後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從違例發生時點繼續比賽進程。
d. 因個人犯規而判罰的罰球,靠近底線的每一個搶籃板位置均應由罰球球員對方球隊球員站位,罰球球員隊友占據接下來與此毗鄰的每一邊的位置。第三排位置中只有一個位置可由罰球球員對方球隊球員站位。對手球員占據第三排位置中哪一個位置而隊友不可占據並無強制規定,若有爭議,由罰球球員隊友首先選擇站位。
罰球球員出手時,占據搶籃板位置的球員不得將身體伸出所占據的搶籃板位置之外擋在對手前面,或是觸及搶籃板位置界線及踏進界線以內。罰球球員出手前,占據搶籃板位置的球員也不得從搶籃板位置上從限制區外線後退超過3尺。
不占據搶籃板位置的球員,應在場上處於罰球線延長線以外的三分線之後,在罰球球員出手時,不得觸及界線或進入界線以內。
違例處罰: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對方違例,罰球不成功時罰球球員應得到一個替代的罰球,罰球成功時違例不究;如果罰球球員隊友和對方均違例,應執行中圈跳球,跳球在任意兩名互為對方的場上球員中進行。
如果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違例,不論哪個和哪些球員違例一律違例不究,因為無人能從違例中得益,除非對方違例是應判罰一個代替罰球的干擾。
e.如果最後一個罰球後球將成死球,球員不應在罰球區外站位。罰球球員出手前,所有球員須處於場上罰球線延長線以外的三分線之後。
違例處罰:
不論哪個或哪些球員違例一律違例不究,因為無人能從違例中得益,除非對方違例是應判給一個代替罰球的干擾違例。
f.罰球期間,球一旦置於罰球球員可處置,所有場上對手不得擾亂罰球球員,下列為干擾行為:
(1)在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在搶籃板位置舉起胳膊。
(2)在任何罰球中,在罰球球員視野內揮舞胳膊或做突然動作。
(3)在任何罰球中,與罰球球員講話或以具有擾亂性的方式大聲講話。
違例處罰:
如果罰球成功違例不究,如果罰球未成功執行一個替代的罰球。
g.當球底部觸及籃圈時,球員不得觸及球或籃圈;當球觸及籃圈或籃板後處於籃圈上部假想籃圈圓柱體內時,球員也不得觸球。
違例處罰: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對方違例,計罰球方得1分,然後比照罰球成功由裁判管理擲球入界繼續比賽。
如果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罰球球員繼續執行下一個罰球;如果對方違例,計罰球方得1分,由罰球球員繼續執行下一個罰球。
h.球觸及籃圈或籃板前,所有球員不得觸球。
違例罰則: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對方違例,計罰球方得1分,並判給同一罰球球員一個額外的罰球。
如果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罰球球員繼續執行下一個罰球;如果對方違例,計罰球方得1分,由罰球球員繼續執行下一個罰球。
i.罰球中,若裁判在罰球球員出手前中止了比賽進程,所有違例均違例不究。
a.因個人犯規判罰的罰球應由被侵犯球員執行。
例外條款:
(1)如果被侵犯球員非因惡意犯規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導致受傷、或被逐出賽場,因而不能執行判給的罰球,則由對手教練從該球員替補隊員中選擇替代者,該替代者執行罰球,該受傷球員不得再次返場比賽,該替代者在球被場上球員合法觸及前不能被替換下場。
例外條款:R3SVe
(2) 如果被侵犯球員因一級惡意犯規行為導致受傷而不能執行判給的罰球,已隊教練可指派球隊任一當時在場上的球員執行罰球。受傷球員不得再次返場比賽。
(3)如果被侵犯球員因任何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受傷導致不能執行判給的罰球,已隊教練可指派球隊中任一有資格球員執行罰球,受傷球員可再次返場比賽。
(4)如果被侵犯球員因被取消比賽資格而不能執行判給的罰球,已隊教練應選擇有資格的球員替換。該替換球員執行罰球,且該替代者在球被場上球員合法觸及前不能被替換下場。
例外條款:R3S Ve
(5)對無球人犯規――R12BS X-a(1)
b.無論因個人犯規或技術犯規判給的罰球,如果裁判未持球組織則為不合規。
c.若判給多個罰球,如果其中第一罰及/或第二罰因罰球方違例而被判無效,剩餘罰球須照常執行。
d. 如果罰球前已批准暫停請求,罰球應於暫停後執行。
在沒有後續罰球的成功罰球後,球應與成功投籃後一樣以擲球入界方式進入比賽狀態。
例外條款:在任何一節比賽馬上開始前的死球期間發生犯規判罰的罰球執行後,接下來開始的一節比賽由擁有球權球隊擲球入界(見R6SIb),本款規定的犯規包括惡意犯規和拳擊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