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後

置後

置後,古時大夫死後無子,為死者別置後嗣、暫為喪主之稱。

基本信息

【引證解釋】《禮記·雜記上》:“士之子為大夫,則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無子,則為之置後。” 孔穎達 疏:“無子則為之置後者,若死者無子,則為死者別置其後;其所置之後,即大夫適子,同得行大夫之禮。此所置之後,謂暫為喪主,假用大夫之禮。” 清 袁枚 《隨園隨筆·繼嗣非古而禮有可通》:“ 孔 疏‘置後’者,謂借他大夫之子暫為喪主,一若為之後者;而喪畢即撤,仍不立後也。故曰‘為之置後’。若宗子則直為之立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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