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心理調查學

罪犯心理調查學:18世紀起源於英國倫敦大學的獨立學科。 以犯罪分子犯罪過程心理活動為研究對象,加以分析犯罪情節,從而作為法庭判罪的證據之一。 它與預防犯罪前心理學並稱為兩大獨立罪行心理研究學,且被廣泛套用。

罪犯心理調查學:18世紀起源於英國倫敦大學的獨立學科。以犯罪分子犯罪過程心理活動為研究對象,加以分析犯罪情節,從而作為法庭判罪的證據之一。它分為初問,詳問,和最終的結束詢問,此三項環節是非必要環節,但是可以為減輕罪犯罪行提供一定的援助。它與預防犯罪前心理學並稱為兩大獨立罪行心理研究學,且被廣泛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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