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負責制

總工程師負責制是企業在技術工作方面實現集中管理的一種制度。在廠長(經理)的領導下,總工程師負責指揮企業日常的技術工作,並對企業的技術工作負全部責任。實行這種制度,企業要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和可能,給總工程師配備必要的管理、設計、工藝、動力、機械、試驗等工作的助手,建立和健全企業各級技術管理機構。

車間和有關技術管理的職能機構,在技術工作上,必須服從總工程師的指揮。企業的主要科研項目和技術改造方案必須經過總工程師審查和簽署。企業對技術人員的提拔、晉級、獎懲和調動,應徵得總工程師的同意。總工程師和總工程師責任制,一般在大、中型工業企業中設定。中國一些大中型股份制企業實行了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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