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方法
1 試劑1.1 市售海砂或石英砂:規格在200~250μm,砂粒必須相繼用6mol/L濃鹽酸和蒸餾水沖
洗,乾燥。如系自行加工處理的砂粒,套用6mol/L鹽酸煮沸,再用蒸餾水沖洗,乾燥後過篩。
1.2 鹽酸溶液:6mol/L。
2 儀器和設備
2.1 分析天平:精度為0.0001g。
2.2 乾燥器。
2.3 鼓風乾燥箱:室溫-200℃。
2.4 平底皿:皿深25mm,直徑70mm,帶有合適的皿蓋,要求在試驗條件下不易腐蝕。
2.5 電熱恆溫水浴器:室溫-100℃。
2.6 平頭玻璃棒:棒長不小於皿的直徑。
3 樣品
4 試樣的製備
將採取的樣品置於室溫下的稱量瓶中,充分攪拌混勻,但用力不能過大,以免濺出。
蓋好蓋子。如果樣品很稠厚,可用水浴器加溫至30~40℃,以促進混合,然後將樣品冷至
室溫。
5 分析步驟
6.1 海砂乾燥
稱取25g製備好的海砂,放入平底皿中,平頭玻璃棒擱在皿蓋上。將裝有海砂的皿、
皿蓋和玻璃棒放入溫度控制在102±2℃的乾燥箱內,約烘2.5h後取出,移入乾燥器內,冷
卻至室溫,然後稱重直至恆重。
6.2 試料稱取
使皿內的海砂均勻移向四周,使皿中留出空餘部位。將(5.1)製備的試樣5~10g放入
空餘部位,蓋上皿蓋,連同玻璃棒一起稱重,精至0.0001g。
6.3 測定
6.3.1 用玻璃棒把試料與皿內砂粒混勻, 棒的攪拌一端放在混合物內,另一端靠在皿邊。
6.3.2 將(6.3.1)的皿連同皿蓋、玻璃棒一起放入102±2℃的乾燥箱內,約2.5h。
6.3.3 蓋好皿蓋,從乾燥箱內取出, 迅速放入乾燥器內。待其冷卻至室溫後取出,稱重。
6.3.4 重複加熱 1h,冷卻至室溫並稱重至恆重。
7 結果計算
7.1 計算公式
m2-m0
X= ────×100
m1-m0
式中,X——樣品中總固形物的含量,%;
m0——裝有海砂的平底皿、皿蓋和玻璃棒的總質量,g;
m1——裝有海砂和試樣的平底皿、皿蓋和玻璃棒的總質量,g;
m2——烘過並恆重後的平底皿、海砂、殘留物及皿蓋和玻璃棒的總質量,g。
7.2 平行測定的結果用算術平均值表示,所得結果應保持至一位小數。
8 允許差
組織均勻的樣品平行兩次測定的結果相差不得超過0.2%,組織不均勻的樣品不得超
過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