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區)人武部

縣(市、區)人武部是指縣級行政區的軍事領導指揮機關。它既是縣(市、區)黨的委員會的軍事部,又是同級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機關;接受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和上級軍事機關的雙重領導。

縣(市、區)人武部是指縣級行政區的軍事領導指揮機關。它既是縣(市、區)黨的委員會的軍事部,又是同級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機關;接受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和上級軍事機關的雙重領導。為便於工作,縣(市、區)人武部保留黨的委員會,黨委的書記由縣(市、區)委書記兼任。人武部的部長或政治委員,參加縣(市、區)黨的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和軍分區(警備區)黨的委員會工作,人武部除編配部長、政治委員外,一般設三個科(室),編制員額少的,也可不設科。科(室)為正科(局)級。人武部主要職責是:負責民兵組織建設和武器裝備的管理;負責民兵、預備役人員的軍事訓練和政治教育;負責組織並帶領民兵完成戰略執勤任務,組織發動民兵參加兩個文明建設;負責民兵、預備役人員的登記、統計工作;協同教育部門對學生實施軍事訓練;負責徵兵、招收飛行員工作;負責擬制本區域內的戰時動員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在平時做好戰時動員的各項準備工作;負責對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退出現役軍人的安置和烈軍屬的優撫工作;戰時負責組織實施兵員動員和帶領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保衛後方等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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