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進程:
1928年7月中旬,蔣介石、馮玉祥、閻錫山、李宗仁等在召開軍事會試,決定成立“編遣委員會”,“編遣”全國軍隊。
8月召開二屆五中全會,通過《整理軍事案》,提出“軍令政令必須統一”,“裁兵為整軍理財之第一要務”。
12月,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全國編遣會議條例》,限定編遣工作於半年內完成。
1929年1月,全國編遣會議正式在南京召開。會議正式成立軍隊“編遣委員會”,以蔣介石為委員長。會議通過的《國軍編遣委會進行程式大綱》。
1929年8月l日,國民黨編遣實施會議在南京召開。蔣系軍事要員和馮玉祥、閻錫山及東北軍等派代表300餘人出席會議。該會通過了《國軍編遣各部隊裁留標準》、《國軍編遣委員會點驗實施規章》、《陸軍編制原則》、《點驗組織條例》等,規定各編遣區軍隊數量壓縮到7個至9個師,每師1.1萬人,比原規定少 2個至4個師。全國的軍隊編成的總數由原來現定的50個師擴增到 65個師,總人數由50多萬增加到80萬。在編遣期內,軍費為1300萬元。蔣介石企圖以增加編遣區的辦法壓縮他人軍隊而擴充自己的勢力,使蔣與各派軍閥之間的矛盾更加激化。
疑慮與批評
編遣委員會發布《編遣實施會議閉幕宣言》,宣言列舉了兩次編遣會議之後的種種疑慮和批評:(1)有人說編遣軍隊能否實施當視政府的權威如何,政府有了充分的權威,中央決定的辦法就能施行,若是政府權威不足,縱再三會議也無濟於事;(2)有人說,我們現有的軍隊,至少當達 200萬人以上。應遣置者占了60%,未免求治太急了;(3)有人說,兵確應裁,但應先籌安置,若無準備,就想編遣,把數萬冗官、百萬冗兵、悉令遣散,到處流而為匪,恐社會之損失更大;(4)有人說,編遣實施會議只注重勢力均衡,不注重部隊素質,蹈了國際縮軍的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