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報日期

編報日期指編制報送會計、統計報表的具體時間。稅收會計報表和稅源、稅政統計報表的編報期限,一般由國家稅務局統一規定: 稅收電旬報為旬後4日;稅收電月報為月後5日;各種月報表為月後20日; 各種季報表分別為季後20日或30日。

各種年報表根據不同的統計要求,分別確定為年後40日、年後2個月、年後5個月或年後7個月,各級稅務機關都必須嚴格遵守統一規定的編報期限,做到不遲報、不漏報,以充分發揮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對整個稅收工作的服務、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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