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介紹
群體性事件不僅發生在現實世界中,在網路上同樣會發生。而其中的一些負面“網路群體性事件”,可以在很短時間內造成很嚴重的影響。在網路上,一個普通人就可能做到“一呼百萬應”,而且公權力大、公益性強、公眾關注度高的“三公部門”和其中的公職人員,極容易成為網路熱點新聞炒作的焦點。
網路群體性事件,簡稱網群事件 ,指在網際網路上發生的有較多網民參與討論的事件。
如2008年11月的“幹部出國旅遊清單”事件,在網上搜尋,僅“溫州赴美考察團”一項,相關網頁就高達八萬多個。僅新浪網一條相關新聞的網頁,網民評論就高達8098條。由此可見,這一事件的網上點擊數至少是在百萬人次以上”。如果出現與公職人員相關的負面新聞,並在網際網路引起熱議,那只有在相關部門對事件涉及幹部作出免職等處分後,這一網路群體性事件才告一段落。
“百萬級點擊率”的“網路群體性事件”屢見不鮮。如“南京天價煙房產局長事件”、“張家港官太太團出國事件”、“貧困縣縣委書記戴52萬元名表事件”、“雲南躲貓貓事件”,等等。
但網路群體性事件不是只有負面影響,同樣,另一情形“網路群體性事件”也同樣是“一呼百萬應”,比如汶川特大地震中,網民對參與救援幹部的好評;中國向索馬里派出護航艦隊等事件中,在網上均引起了“百萬級的點擊”。
其中以“史上最牛”、“天價”等詞搜尋,就會發現“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區處級官員別墅群”、“史上最牛的官腔”、“史上最牛的官員語錄”、“史上最牛服務通知”、“史上最牛公章”、“天價煙局長”、“天價薪酬高管”、“天價表縣委書記”、“天價公款賬單”等話題,無一例外都是網上熱點。而且總是呈現為“滾動散髮型”,過一段時間總能出現類似的一個帖子引發網民熱議。
曾任上海市政府新聞辦網路新聞管理處處長的張曉宇說,“史上最牛”加“三公部門”型的網路事件,溯其本源其實就是公共部門和公職人員“涉腐”、“涉富”、“涉權”等三類事件。在當前社會處於轉型期背景下,人們對於公權力如何參與社會利益的調整非常敏感,因此才會對這些網路事件如此關注。
趨勢介紹
有關專家對近幾年發生的十多起網際網路內外的“群體性事件”分析後發現,這些事件有三種類型,並呈現出網上、網下群體性事件聯動的特點。
一是“現實與虛擬並存型網路群體性事件”。如重慶、三亞等地發生的計程車司機罷運,先是計程車司機小規模群體性抗議,同時一些人把相關情況散布到網際網路上引起更多人關注,隨後形成了兩個更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即現實社會的全城計程車司機罷運,與網上以計程車司機為主要話題的群體性討論。這兩個事件互相“感染”,增加了事件對抗性。
二是“現實誘髮型網路群體性事件”。如“周久耕事件”,直接誘因是南京江寧區房產原局長周久耕在會上,發言反對房地產商降價以及抽名貴煙。他的言行引發了網上持續熱議,主要矛頭集中到官員的職務消費上。現實社會並沒有發生群體性對抗,而網民在網上則形成了強大的“表達對抗”。
三是“現實誘發網區域網路外變異型群體性事件”。如奧運火炬海外傳遞中,一位青島籍留學生高舉藏獨旗幟遭到網民強烈譴責,引起了網上大規模的群體性抗議,然後逐步升級到“人肉搜尋”,當得知這位學生父母在青島的住處後,一些網民聚集到那裡抗議,在各方勸阻下事件才得以逐步平息。
“從說到做”。網民開始對看不順眼的幹部違法違規行為動真格。過去,網民也多次在網上曝光某些黨政幹部的違法違規行為,但多是“說說就罷”。網民呈現出“不處理當官的就絕不罷手”的態度。
政治意識、參與意識萌發。如幹部出國消費清單公開後,對有關幹部作出了處理。隨後,一些網民主動曝光一個個清單,曝光-查處-免職這樣的“定律”,大大增加了網民的主動意識、主體意識。
局限性
有人將處置“網路群體性事件”的手段缺乏概括為“三個進不去”:對網路,基層黨組織“進不去”,思想政治工作“進不去”,公安、武警等國家強制力“進不去”。
從公安網路警察看,其力量受到現行體制、技術的限制。安徽省一位公安網監主管幹警說,網路沒有屬地劃分,可在現實中,各地公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網上出現群體性事件時,往往是天南海北的網民就某一地的某件事形成聚集,如何把我們本已有限的網路處置手段整合,在緊急時能夠做到快速聯合反應,加以有效處置,尚無良方。
從地方宣傳部門看,則缺乏法律手段。中國每天新增3000家網站,其中90%為體制外的商業網站。對他們傳播轉載不實信息,應依法管理,而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此外,由於外資大量進入中國網際網路關鍵企業,一些網站的傾向明顯受到外資影響。
處理辦法
兩個“網路輿論場”
調研中網際網路專家指出,在涉及公共權力的網際網路輿論中,實際存在著兩個輿論場,一是各級黨和政府通過權威發布和權威解讀等方式,自上而下主動釋放信息而形成的“官方網路輿論場”,報紙、電視、廣播等傳統媒體是信息的主要來源,網路等新媒體只是傳播載體;另一種是依靠網民自下而上的“發帖,灌水,加精,置頂”而形成的“民間網路輿論場”,“草根網民”和論壇版主是這種傳播模式的主體。
這兩個輿論場從關注內容到文章寫作形式等方面都存在著明顯的差距。實踐中,“官方網路輿論場”在涉及國家大政方針等重大題材上占據統治地位,而“民間網路輿論場”在貪污腐敗、貧富差距、行業壟斷、社會保障、城鄉差距等民眾關心的話題上,更容易被網民認可。如何處理好兩個“網路輿論場”的關係,讓黨和政府的聲音以老百姓更加看得懂、好理解、能接收的方式傳播,成為網際網路時代“網路護牌”的另一項重點工作。
中央和部分省市領導主動上網與網民互動交流這種形式,網民對此持非常正面的評價態度。心理學專家肖澤萍說,看到領導幹部線上“網聊”,一問一答之間就會讓網友產生“同時存在”的感覺,一下子拉近了決策者和民眾的心理距離,增加了民眾對權力的親切感。此外,許多法律法規和行政決策事先上網徵求意見的做法,也得到網友們的普遍好評。
而對於過去幾年中各地逐漸建立起來的新聞發布制度,雖然能夠第一時間將政府的決策通報給社會,但有些因為發布內容檔案化傾向太嚴重,基層民眾又無法互動交流,傳播的效果反而偏弱。現在看來,只有一些針對突發事件和熱點領域的新聞發布,才能最終成為網路傳播的熱點事件。因此如何完善網路時代的政府信息新聞發布,仍然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石首事件
事件簡介
“石首事件”是中國網路力量從虛擬走向現實的一次典型,“從說到做”的轉變令維護社會穩定任務艱巨
2009年6月,一個青年的非正常死亡,讓湖北省石首市如貴州小城甕安縣一樣,突兀地成為國內外媒體關注中國群體性事件的中心。
但不同的是,當年甕安縣政府於謠言中迅速澄清事件真相,有效阻止了事態發展;而石首市政府超過20個小時的話語“缺失”,讓流言通過網路加速了事態的惡化。
現實化
虛擬力量的現實化
“石首事件”事發於半個月前。除了事件本身的發展引人注目外,網民的捲入也成了耐人尋味的看點。在事態向“群體性事件”演變的同時,匯集了千萬民眾的網路也開始對此事件跟進報導。
有網友在論壇中貼出現場圖片,還有網友通過QQ群廣為轉載,讓“石首事件”的發展變化猶如現場直播。同日,與塗遠高之死相關的種種傳聞也開始在網路流傳,如官員參股、販毒、殘害員工等各種說法不斷出現,令事件真相撲朔迷離。
《聯合早報》記者稱,這是中國的網路力量從虛擬走向現實的一次典型,“從說到做”的轉變令維護社會穩定任務艱巨。
而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所長喻國明則向《國際先驅導報》,“從說到做”並非“石首事件”首現,護衛奧運火炬、赴災區當志願者、調查“躲貓貓”等事件都屬於網路力量的現實化。“它本身沒有偏向性,不能在維護國家利益時稱讚網民愛國,出現‘群體性事件’時就批評指責他們。”
癥結所在
石首市政府在事發的第三天、才發布公告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
然而,“地方政府超過20個小時沒有發言,且數百字內容也沒有解釋清楚真相,已經錯過了澄清謠言的最佳時機。”全國公共行政教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齊明山認為。
一面是地方政府失語,另一面則是網路上各種傳言巨浪滔天。一位的網民向《國際先驅導報》坦言,隨著網路力量的越來越大,會有許多人發布不實信息,“通過誇張、編造等手段吊足大家的胃口,引發無數網友的關注。”“石首事件”剛出來時,很多網民連死者的性別都沒弄清楚就起鬨。
齊明山也強調指出,在發生“群體性事件”時,各種流言難以避免,網路也可能進一步加劇流言的傳播,而如果地方政府沒有及時公開真相,其公信力就將大為降低。
《人民日報》就“石首事件”發表文章,批評了地方政府在處理對突發“群體性事件”時的“缺席、失語、妄語”,“甚至想要遏制網上的‘眾聲喧譁’,則既不能緩和事態、化解矛盾,也不符合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精神”。
解決模式
事實上,自“甕安事件”後,我國各地對基層幹部在處理“幹群關係”方面的培訓一直都未曾中斷。但仍有群體性事件爆發,且未吸取以往教訓,在喻國明看來,“一些地方政府慢慢學會了怎么應對突發事件,但卻沒有從根本上改善與民眾的關係,所以即便能應急處理,仍保證不了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齊明山也認為,必須要進一步加強政府與公眾的互信,“網路力量的崛起正說明公眾的監督意識在增強,這種輿論壓力是沒有辦法硬頂的。”與此同時,他也坦言,“在一些偏遠地區,可能執行的難度比較大”,“因為地方官員的還沒有形成服務意識,對民眾的監督有牴觸”。
而喻國明認為,解決這種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營造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只有長期地注重協調不同群體之間的利益,才能從長遠上改善地方政府與民眾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