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庭審直播

網路庭審直播

2014年1月23日,《人民日報》刊登文章《我國法院用微博直面大考 司法公開步入微時代》,其中稱:有人說,2013年是全國法院的“微博年”。2013年11月21,首個國家級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開通, 這年轟動一時的薄熙來案庭審公開模式也使網路庭審直播成為熱門話題,我國司法公開全面邁入“微”時代。

定義

“網路庭審直播”指的是人民法院獲得上級法院和中國法院網的審核批准後,通過官方網站視頻直播形式向公眾直播。直播過程為人民法院專門調派幹警負責庭審拍攝,以及圖像、文字內容同步錄入,中國法院網也同步製作和審核把關,確保整個庭審過程完整清晰地呈現給廣大民眾。中國法院網的網路直播系統包括:庭審直播、現場直播和嘉賓訪談,各法院網及各級法院可以直接與中國法院網聯繫進行相關直播,全面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設,不斷擴大覆蓋面,增強影響力。

案例

2013年8月22日—26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實名認證的新浪官方微博@濟南中院發布了152條微博、近十六萬字的圖文,“直播”海內外高度關注的薄熙來案審理過程。人民網輿情監測室2013年12月發布的《2013年新浪政務微博報告》實時獲得一些數據:薄案庭審當天@濟南中院的冬粉從早上8:00的4.7萬迅猛增加到17:00的30萬,截至當天18:00共發博65條,微博轉發總量達228573條,微博熱議度達155697。

從開庭公告到庭審直播,@濟南中院採取了文字、圖片、長微博、視頻的形式實現了庭審現場的實況直播。其中,文字主要用於簡單介紹開庭、證人作證、休庭等庭審的程式過程以及案件的一些背景細節;圖片直白地展現庭審現場的全景及特寫;兩個證人的音頻、視頻直接呈現;長微博將“起訴書指控”、有關的“法律規定”、較完整的“庭審現場”呈現給客群。

意義

微博之所以可以走進庭審現場用於司法報導,源於一條基本的審判原則即公開審判原則。 司法的公開能夠促進公正。程式公正是保證實體公正的基礎。 將庭審過程採用網路形式公開,置於民眾的監督下,有利於審判的公平公正。

“陽光司法”新舉措

之前,已有一些司法案例涉足微博播報,如王書金案、唐慧案,薄案是首起微博直播庭審的高官貪腐案件。《2013年新浪政務微博報告》中也指出,薄案庭審直播使得“政務微博首次成為大案要案審理中唯一訊息來源”,具有標誌性意義。

薄案微博庭審直播有力地帶動了全國法院系統微博加入庭審直播的行為,加快了我國司法公開的進程。新華社記者王海鷹等此事撰寫《中國“史無前例”微博直播薄案 審理彰顯反腐自信》文章稱:“通過新媒體,採用文圖結合的方式,及時、準確地披露庭審重要信息,極大滿足了廣大民眾對薄熙來案的關切,也彰顯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高度的執政自信、法治自信、反腐自信。”

普通公眾能“圍觀”

針對薄熙來案類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力的案件,以網路微博直播的形式向人民大眾進行公開相關內容,既擠壓了滋生謠言的空間,又向全國人民傳達了正確的案件信息。微博庭審直播快速、簡潔的特點使庭外的公眾可以實時了解到法庭上正在發生什麼,從而增強庭外公眾對案件的興趣,也使得對案件感興趣的公眾能夠更好地了解案情。

把民眾關注度高、有一定社會影響力、有法制宣傳教育價值或對社會有規範指導意義的案件進行網路直播,不僅有利於司法公正,方便民眾監督,而且還有利於提高民眾對法制宣傳的關注度和法律意識。讓民眾在網上看即時的庭審情況也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一種途徑,這不僅可以促進司法公開公正,而且還能讓民眾了解庭審過程,強化對法律的敬畏。

媒體研究新視點

從薄案庭審報導,可以看出微博直播及網路新聞發布的主要特點:碎片化,碎片化與整體化的結合;快;多媒體(全媒體)的表現形式;海量,全面(包括評論與深度報導)。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展江教授說,“微博直播是一種‘可控的公開’,發布內容經過推敲與選擇,較好控制。”薄案等網路庭審直播案為新媒體工作者以及政務微博提供分析範例,應如何發布信息,擔當何種角色,此類分析能夠更大發揮政務微博在公民社會建構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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