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吾爾文
正文
維吾爾族使用的拼音文字。20世紀30年代以後維吾爾文經過幾次改進,最近的一次是在1983年。現行維吾爾文有32個字母,自右至左橫書。每個字母按出現在詞首、詞中、詞末的位置有不同的形式。字母表中的單式除代表該字母的獨立形式外,一般出現在詞末不可連字母之後;前式出現在可連字母之前;中式出現在詞中兩個可連字母中間;末式出現在詞末可連字母之後。有些字母只有單式和末式。有些字母所帶的符號除作獨立形式和詞首形式的標誌外,還起隔音的作用。
正字法以語音原則為主,也參考形態和傳統原則。詞根上的語音變化、附加成分與詞幹在元音和輔音上的和諧都在文字上有所反映。因此,同一個詞根往往有不同的書寫形式,同一個附加成分往往有幾種變體。
1965~1982年間中國維吾爾族同時並用過拉丁化的新文字,主要在學校中使用。因全面改用新文字的條件尚不成熟,兩種文字並用又不利於文化的發展,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從1982年 9月起恢復使用老文字,而將新文字作為一種拼音符號予以保留,並在必要的場合使用。
蘇聯的維吾爾族現在使用以俄文字母為基礎的維吾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