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環保食品

綠色環保食品

綠色環保食品是指按特定生產方式生產,並經國家有關的專門機構認定,準許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無污染、無公害、安全、優質、營養型的食品。

概念

綠色環保食品是指按特定生產方式生產,並經國家有關的專門機構認定,準許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無污染、無公害、安全、優質、營養型的食品。
在許多國家,綠色食品又有著許多相似的名稱和叫法,諸如“生態食品”、“自然食品”、“藍色天使食品”、“健康食品”、“有機農業食品”等。由於在國際上,對於保護環境和與之相關的事業已經習慣冠以“綠色”的字樣,所以,為了突出這類食品產自良好的生態環境和嚴格的加工程式,在中國,統一被稱作“綠色食品”。

產生過程

綠色環保食品概念的建立,經過了長時間的積累和豐富。
在人類的農業生產過程中,通過添加適量的各種化學物質(包括化肥、農藥、催熟劑、殺蟲劑等),可以大大提高農作物的抗蟲抗害力,從而大幅度提高產量,來滿足人類不斷攀升的需求量,維持人口與消費水平之間的平衡關係。
但是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崇尚自然、注意安全、追求健康的消費觀念越來越普及,使得綠色環保食品的出現變成了一種時代的要求。
20世紀的60年代到70年代初期,在許多西方國家先後展開了“綠色運動”和“綠色革命”,經過漫長發展,綠色環保食品的概念逐漸完善健全起來。

生產和加工

各國都有著自己的一套相關規定,用以規範綠色環保食品的生產、加工和運輸等環節,這些規定基本上都有和幾點相同之處:
1.綠色環保食品的製成品及原料的產地要具備良好的生態環境。
2.食品中不能含有對身體有害的物質。重金屬、細菌、化肥、農藥的殘留量必須低於相關的國家規定的標準。
3.原料作物的栽培、生長期間,要嚴格按照規定,科學地控制農藥、化肥、植物生長調節劑等的使用劑量,灌溉用水要符合相關的水質標準。
4.家禽、家畜的飼養必須符合相關的飼料標準,並且要作好衛生、防疫等相關工作。
5.生產加工過程要符合各國關於食品衛生的法律法規要求。
6.包裝、儲藏、運輸、銷售過程也要符合相關規定。
7.最終銷售的產品還要經過食品監測機構根據綠色環保食品的有關標準檢測合格才能進入市場。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崇尚自然、注意安全、追求健康的消費觀念越來越普及,未來綠色環保食品的市場占有率會越來越高。

其他

綠色環保食品除指無污染的可食用的綠色植物外,還包括取得國家有關食品監測中心按國家食品衛生標準檢驗合格的食品。
綠色環保食品的生產是可以使用化肥和農藥的,只是限量使用化學合成物質,它從本質上講不能稱為天然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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