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民法典草案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圖書信息

出版社: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第1版 (2004年1月1日)
外文書名: Green Civil Code Draft
平裝: 751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801901827
條形碼: 9787801901828
尺寸: 23.4 x 16.4 x 3.4 cm
重量: 1 Kg

作者簡介

徐國棟,西南政法學院學士(1982),中國政法大學碩士(1987),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1991),羅馬第二大學訪問學者(1995~1997),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2002~2003)。先後執教於江西大學(1982~1984),中南政法學院(1991~2000),廈門大學(2001至今)。研究範圍包括民法、羅馬法、法哲學、法律史,發表正式論文63篇,譯文20篇。獨立著作有《民法基本原則解釋》、《西口閒筆》、《誠信原則研究》3部。獨立譯書3部。主編《羅馬法與現代民法》年刊以及《民法典譯叢》叢書。

內容簡介

綠色民法典共有5267條,規定了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從搖籃到墳墓,從物質生活到精神生活,包含市民社會的組織(人法)和這樣的社會對稀缺資源的利用(物法)兩個方面,下分序編、自然人法、法人法、婚姻家庭法、繼承法、物權法、智慧財產權法、債法總則、國際私法等10個單元,是一部力圖調整中國社會生活中已有的民事關係並儘可能預料可能發生的民事關係並做出調整的法律草案。
讀者對象:法學理論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商業人士,大專院校經濟、法律等專業師生。

媒體評論

《綠色民法典草案》序言 徐國棟
“三根棒棒”還是雄偉石廈?
這是一個問題
徐國棟
我曾在重慶生活過5年,當地人形容一所房子簡陋時就說它是用三根棒棒搭起來的,我很喜歡這個表達,覺得很可以用它貼切地描述中國的民事立法的粗陋樣態。確實,把民法通則跟義大利民法典和其他經典的西方國家民法典比較,前者不是“三根棒棒”又是什麼呢?與三根棒棒的建築方式相對立的是雄偉石廈,雅典的帕提儂神廟是其典範!它歷經2450年(公元前447
年至今)的風雨仍然巍然獨存,美麗、優雅,成為一道景觀,原因者何?乃因為它不是三根棒棒搭成的,建造當時,無論是對建築材料還是外觀樣式,都極為講究,其建築材料抵禦得住2450年風雨;其外觀樣式經得起同樣期間的審美觀的變化,因此,它在中國的無數個“三根棒棒”灰飛煙滅之後還能繼續存在。
實際上,“三根棒棒”與“雄偉石廈”各代表一種生活態度:前者是短期計畫的或臨時的,後者是長期計畫的或長久的。前者不需要精確的計算和設計,後者需要。前者造價低廉但壽命短暫,後者造價高昂但持久耐用。前者不需要多少學術支持,任何一個農民都是自己家屋的業餘建築師。後者需要,因此,在蓋房子之前可能先要辦學校,培養工程師、測量師、美術師之類的人才,如此必然催生出數學、幾何學、材料學、力學等理論學科。不妨說,前者是急躁的,後者是耐心的。前者是低成本的,後者相反。但作為補償,前者是短暫的,壽命不過幾十年;後者是長久的,壽命達數千年,至少是幾百年。從短期算賬,前者是廉價的;從長遠算賬,後者又是廉價的。
既然三根棒棒和雄偉石廈各是一種生活態度,兩者就會反映到人類生活的其他方面。例如足球,西方國家足球的強大乃因為其球員以雄偉石廈的認真精神踢球,我們國家的足球上不去還是因為球員馬馬虎虎的生活態度。又如立法,三根棒棒的生活態度在這方面的反映就是大網眼的法律,條文之少與網眼之大相映成趣,不僅有時漏吞舟之魚,而且還漏航空母艦。無爭議則相安無事,一有爭議,法律多游移不定甚至闕如,當事人和法官都不能從法律中獲得解決問題的方案。由於其粗製濫造,這樣的法律很快就壽終正寢,被一個新的差不多同樣粗陋的法律取代;雄偉石廈精神的立法表現是詳密的法典,其制定者像一個高明的棋手,試圖算出人類行為的發展趨向的一步、兩步乃至六步、七步並預先給出對策。多算出一步,法律條文的數目就增加一成,於是,這樣的法典的典型特徵是條文眾多。對於立法者無法預料的事項,他們也明智地以各種技術手段為將來的司法者留下迴旋空間。由於這樣的法典對人類生活關係的廣泛預料和科學調整,它有很長的壽命,百歲兩百歲的法典並不鮮見。當三根棒棒式的法律已經三經或四經更換後,這種法典還繼續作為規範存在。它們是祖先對人類生活的智慧把握。它們對複雜生活變遷的處變不驚使其作為先哲的化身受到人們的高度尊敬乃至崇拜,正猶如帕提依神廟受到人們的廣泛遊覽。所以,這樣的法典儘管制定起來很麻煩,立法者要殫精竭慮,廣收博求,經常長考到讀秒,比那些“下快棋”的立法者辛苦多了,但由於其壽命長,其立法成本要低於三根棒棒式的立法,而且其睿智性帶來的權威對立法者的勞作做了更大的補償。法典編纂曾經被認為是只有神的力量才能駕馭的領域,現在儘管它變成了人的活動領域,它還是對人的智慧的一個極大挑戰,在這方面的成功可建立起巨大的權威。
讀者即將看到的這一法律作品——《綠色民法典草案》,是一個有5000餘條的民法典草案,其中規定了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從搖籃到墳墓;從物質生活到精神生活。它包含市民社會的組織(人法)和這樣的社會對稀缺資源的利用(物法)兩個方面,在它們之下又分為小總則(序編)、自然人法(在這一部分,我們為具體人格權設立了101個條文)、法人法、婚姻家庭法、繼承法、物權法、智慧財產權法、債法總則、債法分則(在這一部分,我們規定了65種典型契約)和國際私法(附編)等10個更加具體的單元。一句話,這是一個力圖調整中國社會生活中已有的民事關係並儘可能預料可能。發生的民事關係並做出調整的法律草案,它是我和我的共同編纂者們拋棄“三根棒棒”式的立法傳統之決心的體現。
……

目錄

“三根棒棒”還是雄偉石廈?這是一個問題
——《綠色民法典草案》序言 徐國棟
編纂者分工說明
關於一些術語的說明
略縮語表
鳴 謝
序 編
第一題 預備性規定
第一章 調整對象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二題 人
第三題客體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人身權的客體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人格的客體
第三節 人格權的客體
第四節 身份權的客體
第三章 財產權的客體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物權的客體
第三節 智慧財產權的客體
第四節 債權的客體
第五節 繼承權的客體
第四題 法律事實與法律行為
第一章 法律事實
第二章 法律行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法律行為的標的
第三節 法律行為的原因
第三章 意思和法律行為的缺陷
第一節 錯誤
第二節 詐欺
第三節 脅迫
第四節 虛假表示
第五節 顯失公平
第六節 詐害
第四章 法律行為的樣態
第一節 條件
第二節 期限
第三節 負擔
第五章 法律行為的無效和可撤銷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絕對無效和相對無效
第三節 完全無效和部分無效
第四節 無效的後果
第五節 確認
第六章 法律行為的形式和證明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公文書
第三節 私文書
第四節 專門業務的公共登記
第五節 簿記和會計報表
第七章 法律行為的解釋
第五題代理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委託代理
第六題 民事世界中的時間
第一章 時效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時效的中止
第三節 時效的中斷
第四節 已完成的時效的免除
第五節 關於時效的程式規定
第六節 消滅時效
第二章 除斥期間
第三章 期間的計算
第七題 基本術語的定義
第一編 人身關係法
第一分編 自然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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