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縣經濟貿易局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遵黨辦發〔2010〕8號)和《中共綏陽縣委、綏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綏黨辦發〔2010〕1號)等檔案精神,設立綏陽縣經濟貿易局(綏陽縣商務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取消的職能

取消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能

1、原縣糧食局承擔的全縣糧食管理工作的職能。

2、原縣鄉鎮企業局承擔的除農產品加工、煤炭生產管理以外的職能。

3、原縣發展改革局承擔的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信息化的職能。

(三)增加的職能

1、承擔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職能。

2、承擔口岸管理職能。

3、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管理職能。

(四)加強的職能

1、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儲備體系;

2、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應急機制和監督檢查體系;

3、加強對糧食購銷、縣級儲備糧的管理,提高縣級糧食供應的保障能力。

4、加強對糧油巨觀調控及安全問題的研究。

主要職責

綏陽縣經濟貿易局主要職責:

(一)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經濟預測預警,並調節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能源建設;編制並組織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的規劃、計畫和方案、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編制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規劃及有關產業政策,協調解決能源發展和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推進能源行業標準化建設。

(二)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和電力調度工作;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和產業損害調查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重要工業產品供應的應急保障協調、信息化應急協調和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

(三)推進工業、信息化、能源行業標準化建設,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建議措施,組織實施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和能源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以及中央、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全縣技術改造管理和資金安排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能源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能源領域投資機電設備招標工作;指導全縣工業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的調整方案;指導區域經濟發展工作。

(四)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履行商貿流通領域行政執法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對糧食(食用油)流通、酒類流通、生豬屠宰、拍賣、典當、租賃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擬訂電力(含水電)、機械、醫藥儲備、糧油、食品、鹽業、利用外資經濟合作、餐館行業、服務貿易、會展業的發展規劃,並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協調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工作。

(六)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能源等相關行業技改項目的申請、受理和申報工作;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

(七)貫徹執行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氣候變化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和進出口總量建議;負責組織徵收能源價格調節基金,提出資金使用和管理建議;依照《鄉鎮企業法》、《煤炭法》對鄉鎮企業進行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煤炭工業規劃布局;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鄉鎮企業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畫;參與煤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八)研究擬訂全縣工業、商品流通、物資流通等有關方面的政策、措施並協調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和培育發展商品市場,指導流通體制改革,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對縣人民政府授權監管的國有資產履行出資人職責。

(十)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鑑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企業債券方案;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督、規範監管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協調推動企業上市工作。

(十一)指導有關企業制定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管理執行情況;指導有關企業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審核所監管企業的工資總額及經營者年薪和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的績效評價工作、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繳及支出管理;負責對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者)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管理國家、省、市和縣下撥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信用擔保、典當、小額貸款行業。

(十三)擬訂並實施工業、信息化和能源行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及節能監察執法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及認定工作;組織相關行業實施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擬訂縣級財政用於工業、信息化、能源節約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計畫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糧油產業化發展規劃,提出並指導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及措施;擬訂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庫存管理的有關政策、制度、措施並監督管理執行情況;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糧食收購許可工作與審核及備案管理工作;承擔糧食供應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職責;負責監管糧食歸口管理企業(含非公有制企業)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承擔保障駐綏部隊軍糧供應工作,負責全縣糧食流通領域內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承擔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地方各級糧油儲備在綏的管理;擬訂縣內儲備糧油布局規劃和縣級糧油儲備制度、規模及建議並指導實施;承擔指導協調糧食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工作;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實施的建設和維護改造計畫,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糧油倉儲設施建設;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十六)貫徹執行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研究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改革;負責擬訂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鄉鎮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鄉鎮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十七)負責進出口貿易,外資企業、涉外經濟的指導、協調、報批等工作,歸口管理爭取境外無償援助工作;負責執行對外貿易,進出口管理制度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出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八)參與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完善市場體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指導並組織企業開拓市場。

(十九)擬訂企業改革工作計畫,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組織和指導經濟幹部、企業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工作。

(二十)承擔中央、省、市駐綏企業的服務協調工作。

(二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市工業和能源委員會、市商務局、市糧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綏陽縣經濟貿易局內設9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宣傳、信息、檔案、機要、保密、督查、信訪、提案議案辦理、教育培訓、政務公開、辦公自動化、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機關公產和後勤服務等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機關黨建、計畫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領導講話稿等綜合性文稿;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和目標管理工作。

(二) 工業管理股

承擔全縣工業經濟運行調度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調度,推進工業園區產業集聚、企業集群發展;推進工業標準化建設,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承擔工業、信息、能源等相關行業技改項目的申請、受理和申報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指導工作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機電設備招標工作;指導全縣工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經濟發展工作。承擔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指導協調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對縣人民政府授權監管的國有資產履行出資人職責。協調促進企業上市工作。

(三)商務流通管理股

負責全縣商業體系規劃和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全縣市場整頓和流通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對拍賣、典當、租賃、小額貸款等行業的監督管理;承擔藥品流通、商貿服務的行業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和散裝水泥流通、汽車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擔全縣酒類流通銷售許可辦理及相關工作;編報進出口商品配額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吸引外資工作;研究擬訂並協調組織和指導全縣會展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辦法;負責會展經濟的業務統計和人才培訓工作。

(四)經濟運行股

承擔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信息引導工作;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編制年度生產、經營計畫目標,並督促檢查落實;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和措施;承擔全縣電、油、運要素平衡和重要物資的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承擔協調糧油應急加工、應急供應緊急調運工作;協調成品油的運行調度;參與重要物資的應急調度;研究提出產業發展和外資利用的有關意見和建議。

(五)糧食行業管理股

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負責提出縣級儲備糧的總體布局、規模、收儲、動用建議;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負責縣內糧油的儲存、保管、檢驗、推陳儲新、餘缺調劑、運輸管理工作;制定糧油設施、儲備庫(罐)新建和倉儲設施維修改造計畫;指導境內各級儲備糧、代儲儲備糧的管理和農村科學儲糧工作。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經驗交流、經濟合作和糧油工業生產工作;擬訂全縣糧油集貿市場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全縣各類糧食經營主體信息資料庫,承擔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負責糧食收購許可辦理、備案和審核工作;承擔協調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工作。承擔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糧食應急預案和市場糧油購銷價格監測、預警與應急工作;負責保障全縣糧油正常供應秩序,保障軍隊糧油供應和協助民政部門做好災區和貧困區的糧食、食用油供應工作;負責指導行業轉換經營機制,開展多種經營,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工作。

(六)能源行業管理股(節能辦)

負責電力、新能源、石油、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管理;檢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行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計畫;組織實施相關行業、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目標評價考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指導相關行業進行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煤炭產業發展政策,指導煤炭工業規劃布局;開展環境保護、勞動用工、工業衛生和職業健康工作;參與煤炭工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七)中小企業管理股

指導協調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城鎮集體經濟發展;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管理全縣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信用擔保、典當、小額貸款行業;建立健全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城鎮集體經濟服務體系;指導全縣中小企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

(八)安全生產管理股

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監督管理工業、信息化領域、電力、危化物品和易製毒化學品等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對易製毒化學品、糧食儲備專用化學藥劑的購買、運輸、保管和使用安全的備案管理工作,參與協調有關行業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對全縣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生產、銷售、運輸、儲備的生產許可、安全許可管理備案的有關工作;承擔對民用爆破器材銷售企業倉儲設施建設項目備案及驗收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工業、信息、能源等相關行業的新建項目、改擴建項目的申請和年度計畫受理和申報工作。負責縣安委會、縣應急辦和本單位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財務審計股

編制本部門財務預算、決算,組織實施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和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工作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國有資產資本收益及支出管理工作;管理所屬單位國有產權交易和對外投資工作;承擔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費用、補貼、基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核算工作;負責國有企業產權按管理、業績考核評價,指導國有企業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和財務決算備案工作。

人員編制

綏陽縣經濟貿易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9名。機關工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經費由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曾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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