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縣審計局

2、縣級各部門、各事業單位及其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財務收支和中央、省、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依據省審計廳和市審計局的授權,審計監督在縣的國家金融保險機構和中央、省、市在縣相關單位的財務收支以及資產、負債、損益狀況。 編制行政事業審計項目年度計畫和方案;審計與縣級財政有繳撥款關係的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業單位、駐外機構的財政財務收支。

簡介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綏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遵黨辦發〔2010〕8號)和《中共綏陽縣委、綏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綏黨發〔2010〕1號)等檔案精神,設立綏陽縣審計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不再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二)加強的職能
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境外縣屬國有資產、財政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主要職責

綏陽縣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地方性審計規範檔案和制度草案;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規劃、計畫;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 向縣人民政府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結果報告;根據需要,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縣人民政府通報有關審計結果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相關管理的政策、辦法、措施和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和監督的建議。
(三)直接進行下列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中央、省、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2、縣級各部門、各事業單位及其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財務收支和中央、省、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各鄉鎮人民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它財政收支、中央、省、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依據省審計廳和市審計局的授權,審計監督在縣的國家金融保險機構和中央、省、市在縣相關單位的財務收支以及資產、負債、損益狀況。
5、縣人民政府各部門管理的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它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國際組織和國外政策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7、國有企業、國有商貿公司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8、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
9、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四)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對企業領導人員和政府部門、鎮鄉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七)組織開展縣審計機關信息網路建設和幹部職工業務技術培訓。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綏陽縣審計局內設六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秘、會務、信息、檔案、機要、督辦、信訪、提案、保密、教育培訓、機關黨建、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後勤服務、財務公產、離退休人員管理等日常事務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扶貧幫扶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制度建設、效能建設和目標考核等。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審計法律、法規、規章的收集彙編,承擔審計工作規範性檔案、制度草案和有關地方性政策規定的起草工作;編制審計工作計畫和年度審計項目,負責審計統計和審計信息、網路化建設工作;負責對全縣社會審計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審計質量內部調控工作;辦理地方性審計規定的備案審查;覆核局機關的審計項目,對審計程式的合法性、審計報告引用法律法規的準確性,以及審計處理處罰適當性等進行審核;監督檢查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整改意見和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聽證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及相關法制工作。
(三)財政金融審計股
編制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審計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地方稅務局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審計縣級國庫辦理縣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審計各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縣財政局、縣地稅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編制金融審計項目年度計畫和方案;審計在縣的國家金融、保險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審計地方銀行、信託等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編制行政事業審計項目年度計畫和方案;審計與縣級財政有繳撥款關係的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業單位、駐外機構的財政財務收支。
(四)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股
編制農林水利和資源環保、社會保障項目年度審計計畫和方案;審計縣管農林水利資金、資源和環保資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審計各鄉鎮人民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金、資源環保資金、扶貧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審計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審計各鄉鎮人民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編制外資項目年度審計計畫和方案,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及贈款項目財務收支;提供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借款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組織開展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股
編制政府投資項目年度審計計畫和方案;審計監督國家、省、市、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組織審計重大技改項目;審計縣政府投資和技改投資的財務收支;組織對縣屬國有施工企業、國有房地產企業、設計室、國有監理單位等的審計監督。
(六)經濟責任審計股
對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認為需要的黨政部門正職領導幹部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退休等事項前,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按照縣人民政府批示,對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調任、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以及企業進行改制改組、兼併、出售、拍賣、破產等事項前,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綏陽縣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6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經費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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