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假

語出:《隋書·禮儀志四》:“ 後齊 制,立新學……學生每十日給假,皆以丙日放之。”《警世通言·鈍秀才一朝交泰》:“﹝ 馬德稱 ﹞上表給假還鄉,焚黃謁墓,聖旨準了。”

拼音

gěijiǎ 

注音

ㄍㄟˇㄐㄧㄚˇ

引證解釋

準予休假。《隋書·禮儀志四》:“後齊制,立新學……學生每十日給假,皆以丙日放之。”《警世通言·鈍秀才一朝交泰》:“﹝馬德稱﹞上表給假還鄉,焚黃謁墓,聖旨準了。”《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七:“﹝聞俊卿﹞問著了杜子中一家,原來那魏撰之已在部給假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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