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
給事
拼音
jǐ shì
基本解釋
處事;辦理事務
詳細解釋
1、處事;辦理事務。
①《國語·周語中》:“恭所以給事也,儉所以足用也……以恭給事則寬於死,以儉足用則遠於憂。”
②宋曾鞏《都知制》:“門闈房闥之間,朝夕給事,非謹信忠篤,烏可處斯任哉!”
2、供職。
①《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其父鄭季,為吏,給事平陽侯家。”
②唐蘇鶚《杜陽雜編》卷上:“而朝恩幼子曰令徽,年十四五,始給事於內殿。上以朝恩故,遂特賜綠焉。”
③清陳康祺《郎潛紀聞》卷一:“ 天聰已前,鈞衡帷幄,悉任懿親,異姓儒臣,但令給事文館。”
3、引申為侍奉。
①《明謝肇淛《五雜俎·事部四》:“東坡讀《阿房宮賦》,至夜分猶不寐……有二老兵,皆陝人,給事左右,坐久,甚苦之。”
②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三十一回:“遂不聽叔牙之言,並召開方、豎刁。三人同時皆令復職,給事左右。”
③清蒲松齡《聊齋志異·白於玉》:“有四麗人,斂袵鳴璫,給事左右。”
4、官名。給事中的省稱。
①唐 韓愈 《答劉正夫書》:“ 愈 於足下,忝同道而先進者,又常從游於賢尊給事,既辱厚賜,又安得不進其所有以為答也。”
②明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甲午,太宰上公(袁可立)治行,陟山西道御史,而給事林尼公迮而有以壓之。兵鼓起於甲中,為公曩之,長揖已也。”
③《古今小說·沈小霞相會出師表》:“只有一個馬給事,天性絕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