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貿易政策

Police)定義為:結構貿易政策是結構增長理論為基礎,以自由、合作為導向制定的非零和博弈的貿易規則與措施。 實踐表明,傳統自由貿易政策、保護貿易政策和管理貿易政策的結果都是零和博弈,只有結構貿易政策可以實現互利雙贏。 WTO是結構貿易政策的最好體現,如果說自由貿易政策是WTO的理論基礎,而自由貿易政策早在一百年前就存在。

北京工商大學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遂寧綠色經濟研究院院長季鑄教授是綠色經濟系統理論的創建者和實踐者之一,他將結構貿易政策(Structure Trade Police)定義為:結構貿易政策是結構增長理論為基礎,以自由、合作為導向制定的非零和博弈的貿易規則與措施。
目前,按照自由與干預、競爭與合作兩個維度形成的四個象限劃分,世界貿易政策大體分為自由貿易政策(自由、競爭)、保護貿易政策(競爭、干預)、管理貿易政策(合作、干預)和結構貿易政策(自由、合作)四種貿易政策,其他貿易政策是這四種貿易政策的變相形式。實踐表明,傳統自由貿易政策、保護貿易政策和管理貿易政策的結果都是零和博弈,只有結構貿易政策可以實現互利雙贏。WTO是結構貿易政策的最好體現,如果說自由貿易政策是WTO的理論基礎,而自由貿易政策早在一百年前就存在。正是自由(削減關稅)與合作(簽署WTO協定)才使WTO成為世界貿易組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