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縣規劃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起草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擬訂城市規劃區內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的編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成果的論證、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指導鎮、村規劃編制及技術審查和村莊規劃審批。 (十)負責查處縣區內各類違反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法律、法規的建設行為;對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行為實施監督檢查,依法進行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起草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審批審核縣級及以上審批立項的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規劃。指導城市雕塑規劃。
(三)參與省、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全縣社會、經濟發展計畫的制定及縣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的編制工作,會同縣相關部門編制專項規劃;參與城市規劃區內土地儲備、年度用地計畫、房地產開發計畫和城建項目安排等工作,提出年度土地儲備及房地產開發地塊的選址方案和地塊開發的各項技術經濟控制指標;參與重要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參與城市規劃區內土地出讓、轉讓工作和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會審。
(四)擬訂城市規劃區內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的編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成果的論證、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指導鎮、村規劃編制及技術審查和村莊規劃審批。
(五)負責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組織實施;指導建制鎮和村莊規劃的組織實施;依法對全縣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進行規劃管理,核發“一書三證”。
(六)負責全縣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行業的發展計畫、科技進步規劃以及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套用,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創新工作和信息、檔案、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以及測繪與地理信息的檔案工作。
(七)承擔規範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全縣測繪與地理信息資質資格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地理信息獲取與套用等測繪活動。負責測繪項目和外國組織、個人來本縣從事測繪與地理信息活動的備案,協助縣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測繪與地理信息項目招投標工作;組織查處全縣性或重大的測繪與地理信息違法案件。
(八)負責城市管線規劃、測繪、信息管理和管線的普查、整測、建立和維護更新管線信息系統。
(九)負責規劃區內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的規劃管理,牽頭協調相關管理工作。
(十)負責查處縣區內各類違反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法律、法規的建設行為;對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行為實施監督檢查,依法進行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