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下午,紹興市七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了召開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的決定,通過了《紹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民生實事項目代表票決制的實施辦法》和《紹興市人大代表辭職辦法(試行)》等。會議分別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譚志桂、副主任孫雲耀主持,副主任呂斌、施淑汝、王繼崗、徐挺富、阮堅勇及秘書長壽炳堯出席會議。副市長徐明光、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宏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鬍東林列席會議。市政協副主席黃文澤應邀參加會議。
會議通過了召開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的決定。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將於2017年4月10日在紹興召開,會期五天左右。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擬推薦車弘健等七人為“紹興市榮譽市民”候選人的情況報告;通過了《紹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民生實事項目代表票決制的實施辦法》和《紹興市人大代表辭職辦法(試行)》。
會議還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決定任命徐華水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長,顧濤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韓彬翔為市旅遊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