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
納粟
拼音
nà sù
引證解釋
1、古代富人捐粟以取得官爵或贖罪。
宋 程大昌 《演繁露·納粟拜爵》:“ 秦始皇 四年,令民納粟千石拜爵一級。按此即 晁錯 之所祖效,非 錯 剏意也。”按,《史記·秦始皇本紀》:“四年……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內,“ 納 ”的古字。
宋 胡繼宗 《書言故事·賣爵》:“買官曰納粟。”
《東周列國志》第一百二回:“呂不韋與賓客議令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
清 李漁 《奈何天·慮婚》:“這是條青雲路,早著鞭,不似那納粟求官的資格淺。”
清 袁枚 《新齊諧續編·韓鐵棍》:“富後慎勿納粟,得官徒耗壽算。”
2、明清兩代富家子弟捐納財貨進國子監為監生可直接參加省城﹑京都的考試稱納粟。
《明史·選舉志一》:“例監始於 景泰 元年,以邊事孔棘,令天下納粟納馬者入監讀書。”
《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寶箱》:“目今兵興之際,糧餉未充,暫開納粟入監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