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通知

納稅通知指稅務機關用書面形式交給納稅單位和個人的納稅通知書。納稅通知一般適用於稅務違章案件查處結案後,稅務機關將被檢查納稅人應補應罰的稅款用書面形式通知納稅人的方式。納稅人在接到稅務機關寄(送)發的納稅通知書後,應在隨同納稅通知的回執聯上籤章,寄 (送) 回原傳送納稅通知的稅務機關,並按照規定的日期繳清稅款或罰款。

納稅人不得以種種藉口拒絕接收納稅通知或拒絕納稅,否則應作抗稅論處。 納稅人如不服納稅通知處理的決定,也應先繳清稅款或罰款,然後,在接到通知的十日內向上一級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要求複議。在涉外稅收徵收管理中,稅務機關有時也採用寄發納稅通知的形式,告知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按期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納稅手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