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玲

納玲

納玲 雲南瑞陽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清華大學法學碩士,副教授。

人物簡介

1994年取得全國律師資格並開始從事律師工作。擅長刑事辯護和辦理投資、公司運作和管理、醫療及文化產業等方面的法律業務。多年來共代理各類刑事、民事、以及非訴訟案件550餘件。擔任雲南電視台、昆明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雲南中醫學院等多家法律顧問。在執業中為委託人挽回經濟損失數千萬元,特別是先後成功辦理了3件無罪辯護案件,贏得社會各界的好評。2000年代表雲南震序律師事務所參加雲南省律師辯論大賽獲冠軍和最佳辯手獎;2001年代表雲南省參加首屆全國律師辯論大賽獲三等獎。在從事律師工作的同時,還應邀在電視台、電台製作法制節目;也應邀到各高校、政府及企事業單位講學。幾年來的學術成果主要有:主編法律書籍一本;副主編雲南省高校本科法律統編教材三本;在省內外刊物公開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

學術成果

1. 參編《中國律師實務文書》(法律出版社,2008年7月出版)。

2. 副主編雲南省統編教材《法律基礎教程》,並編寫第八章《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2000年6月第2版,2001年2月再次進行修改印刷)。

3. 參編教育部師範教育司組織編寫的本科教材《教師職業道德》,並編寫第四章《注重禮儀 遵守公德》(2000年8月出版,2001年5月進行修改第2次印刷)。

4. 論文《析青年社會道德的內化》發表於核心期刊《雲南社會科學》(2001年5月)。

5. 論文《先進生產力是立國之本》,發表於《實踐 探索 創新》,該文獲校級優秀論文一等獎(2001年12月)。

6. 參編《民族復興的偉大綱領》,編寫第七專題《按照“三個代表”要求全面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第2作者)(2001年 12 月)。

7. 論文《領導功能論》發表於《機關黨的工作》(2001年2月)。

8. 論文《論人生美》發表於《中國當代教育雜誌》(2002年第11期)。

個人榮譽

1. 2005年3月在雲南省律師隊伍集中教育整頓活動中評為先進個人云南省司法廳。

2. 2002年2月在全省教育系統學習“七一”講話心得體會文章評選中,《先進生產力是強國之本》一文榮獲高校教師組一等獎雲南省教育廳,中共雲南省委高校工委。

3. 2001年9月參編的《法律基礎》教材,經教育部專家組評審獲全國“兩課”合格教材雲南省教育廳。

4. 2001年4月在“首屆全國律師電視辯論大賽”中榮獲半決賽優秀團體獎全國律師電視辯論大賽組委會。

5. 2001年4月在“首屆全國律師電視辯論大賽”中榮獲三等獎全國律師電視辯論大賽組委會。

6. 2001年3月在“首屆全國律師電視辯論大賽”中榮獲初賽優秀辯手獎全國律師電視辯論大賽組委會。

7. 2001年1月在雲南律師電視辯論大賽中榮獲最佳辯手獎中國共產黨雲南省委員會宣傳部,雲南省司法廳,雲南省律師協會,雲南電視台。

8. 2001年1月在雲南律師電視辯論大賽中榮獲團體一等獎中國共產黨雲南省委員會宣傳部,雲南省司法廳,雲南省律師協會,雲南電視台。

9. 2000年11月榮獲1998年—2000年度昆明理工大學教學優秀獎昆明理工大學。

10. 1999年6月論文《論大學生的社會動機》,在雲南省高校思想教育課教學研究會98年年會優秀論文的評選中榮獲一等獎雲南省高等院校德育研究會,雲南省高等院校思想教育課教學研究會。

11. 1999年1月對雲南省思想教育課作出了顯著成績,被評為首屆思想教育教學研究會積極分子雲南省高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雲南省高等院校德育研究會。

12. 1998年3月論文《析大學生心理健康》獲雲南省高等院校思想教育課教學研究會97年年會二等獎雲南省高等院校德育研究會,雲南省高等院校思想教育課教學研究會。

13. 1997年12月論文《對<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的哲學認識》被評為雲南省高等院校馬克思主義理論課教學研究會“鄧小平理論與實踐研討會”暨學術年會入選論文雲南省高等院校馬克思主義理論課教學研究會。

14. 1996年5月在1995年雲南省第二屆高校青年教師課堂教學比賽中獲三等獎雲南省教育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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