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溪區教育局

(八)統籌管理全區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管理指導全區職工教育及成人教育工作。 (十)管理、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工作;管理指導勤工儉學工作。 楊劍(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中學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教育科研、教育學會、“9+3”工作。

職責調整

(一)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學校、邊遠山區學校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加強民辦教育,進一步規範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落實民族地區免費“9+3”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四)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
(五)加強教育督導、教育評估工作。
(六)加強對全區教育系統黨建工作的指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教育工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二)組織和指導全區教育改革;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教育規劃和計畫的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和民辦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學校、學科建設;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負責全區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四)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在區本級財政中,教育經費(含教育事業費,教育基建投資)確定後,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監測全區貫徹教育經費政策的執行和使用情況;歸口管理國外(境外)對我區教育的援助、貸款;制定全區的招生、教育基建投資計畫和教育經費預算計畫;負責全區的教育統計和教育經費的內部審計;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教育系統的教育國有資產;負責全區學生資助工作。
(五)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校長培訓工作;指導全區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按照《教師資格條例》,依法認定國中、國小、幼兒教師資格;管理全區教育系統職工檔案;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和初級職務的評審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六)負責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並直接管理局機關退離休人員。
(七)規劃並指導全區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和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工作。
(八)統籌管理全區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管理指導全區職工教育及成人教育工作。
(九)承擔國家、省、市交辦的教學研究項目和實驗課題,並在區內學校組織實施、推廣;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管理、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工作;管理指導勤工儉學工作。
(十一)按照規定許可權和程式任免、管理和考核教育直屬事業單位和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幹部;負責直屬學校、教育事業單位的黨組織建設和群團工作,指導鎮學校的黨建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大學、中專招生工作、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楊文政(黨委書記、局長):主持教育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劉國榮(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人事、人才、師培、技裝、計畫財務、學校後勤管理和勤工儉學工作。
楊劍(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中學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教育科研、教育學會、“9+3”工作。
陳亞琴(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分管幹部管理、黨建、紀檢監察、內審、宣傳、機關建設、精神文明、群團、統戰工作。
劉雲(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學前教育、國小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工作,以及安全、體衛藝、青少年校外活動、關心下一代、城鄉環境治理和校園文化、德育和語言文字工作。
王啟樹(黨委委員、招辦主任):分管大、中專招生考試工作、自考工作,以及目標管理、教育督導、信訪、綜治、維穩工作。協助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陳亞琴分管幹部管理工作。
桂華利(局長助理)聯繫劉雲副局長所分管的工作,包括學前教育、國小教育、成人教育、安全、信息、體衛藝、青少年校外活動、關心下一代、城鄉環境治理和校園文化、德育和語言文字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

人事師培股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及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區教職工調配、管理、培訓提高、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職工工資、福利、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和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全區學校幹部培訓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人事分配製度的改革工作。負責全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職工離退休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和教職工檔案管理工作。
招生管理股 (掛瀘州市納溪區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本區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院校、空軍招飛、普通中專(中師)、成人高校招生著作等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執行上級教育局、考委、招委會有關普通高校、中專(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逢學考試工作條例、政策法規及工作實施規定,並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必要的工作意見。開展招生、自學考試的宣傳工作、紀檢監察、信訪工作和科研工作,負責自考畢業生的跟蹤調查工作。
教育督導室
代表區人民政府對鎮人民政府教育部門和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鎮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鎮教辦和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評估、指導,負責向區人民政府、區教育局及上級督導機構報告督導結果,提出意見和建議,保證國家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成職教股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成、職教育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統籌管理全區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職工教育,指導職業中學、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建設、教材建設、實驗實習基地建設和職教師資隊伍建設,參與對區屬成人職業學校的有關管理,負責全區掃盲工作;管理、監督全區民辦教育工作。
計畫財務股
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統籌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畫、學校布局結構,編制教育基本建設投資計畫、教育經費預算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教育經費;制定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區教育統計和教育經費的審計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決算管理;負責直屬單位的校舍維修及校產管理;負責管理系統和局機關財務工作。
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國小教育、中學教育、特殊教育、學校體育、藝術、食品衛生、健康、國防和科技教育工作以及九年義務教育成果的鞏固提高工作,負責全區基礎教育結構調整及教學改革,研究制定基礎教育管理改革;研究基礎教育評價改革、制定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和有關教育教學的基本檔案,負責中國小德育工作和中國小招生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會考、體育升學考試、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規劃、組織中國小教材的補充和審定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師資隊伍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推廣國語、推進文字規範化工作。指導、組織各類學校的業餘訓練、組織藝術活動及體育競賽、抓好學生科技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完成藝體院校招生工作。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的政務、事務、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局長辦公會、行政辦公會及全局性的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的接待工作,負責文秘、信訪、保密、宣傳、信息、綜治、安全、衛生、學校後勤與勤工儉學、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產管理;指導教育系統文書檔案工作。綜合協調局黨委黨務、群團、統戰、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黨群系統有關檔案運轉,負責直屬學校黨組織建設、黨員發展、教育工作,按規定考察任免幹部,負責區屬學校的民主黨派、婦女、工會、共青團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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