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坦謀嘉

」宣宗議遷都,謀嘉曰:「不可。 上書諫伐宋,不聽。 有司上功,不及告者,謀嘉請而賞之。

納坦謀嘉,上京路牙塔懶猛安人。初習策論進士,大定二十六年,選入東宮,教鄆王琮、瀛王瑰讀書。以終場舉人試補上京提刑司書史,以廉能著稱。承安元年,契丹陀鎖寇掠韓州、信州,提刑司問諸書史誰入奏者,皆難之,謀嘉請行。五年,特賜同進士出身,調東京教授、湯池主簿、太學助教。丁母憂,服闋,累除翰林修撰,兼修起居注、監察御史。貞祐初,遷吏部員外郎、翰林待制、侍御史。完顏宇舉謀嘉才行,志在匡國,可預軍政。充元帥府經歷官。中都被圍,食且盡,胥鼎奏:「京師官民能贍足貧民者,計所贍遷官,皆先給據。」謀嘉不受據而去。中都危急,謀嘉曰:「帥臣統數萬眾,不能出城一戰,何如自縛請降邪?」宣宗議遷都,謀嘉曰:「不可。河南地狹土薄,他日宋、夏交侵,河北非我有矣。當選諸王分鎮遼東,河南,中都不可去也。」不聽。頃之,除唐州刺史。入為太常少卿兼左拾遺,遷鄭州防禦使。改左諭德,轉少詹事,攝御史中丞,未幾,攝太子詹事。興定元年,潼關失守,遷河南統軍使兼昌武軍節度使,攝簽樞密院事,行院許州,汰去冗食軍士二千餘人。上書諫伐宋,不聽。三年,降潁州防禦使。有告宋人將襲潁州者,已而宋兵果至,謀嘉有備,乃引去。有司上功,不及告者,謀嘉請而賞之。四年,召為翰林侍講學士兼兵部侍郎,同修國史。五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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