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頭管理員

“紅頭檔案”並非法律用語,是老百姓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檔案”的俗稱。

紅頭檔案概述

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4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紅頭檔案”,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可見,“紅頭檔案”實際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紅頭檔案釋義

廣義的“紅頭檔案”就是從字面理解的帶紅頭和紅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機關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檔案,也包括行政機關不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檔案,以及行政機關內部因明確一些工作事項而制發的檔案。  狹義的“紅頭檔案”是專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檔案,這類檔案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法律用語所稱的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公眾所關心關注的,應該是指狹義上的“紅頭檔案”。

紅頭檔案管理員

紅頭檔案管理員即紅頭檔案的保管者。此職位一般兼任一個公司的機要秘書,保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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