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橋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三)負責紅橋區產品質量監督和質量管理工作。 (四)負責紅橋區計量監督和計量管理工作。 (五)負責紅橋區標準化監督管理工作。

紅橋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是直屬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導的主管紅橋區標準化、計量和質量監督管理、鍋爐壓力容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和政策,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條例》以及《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條例》、《天津市計量監督條例》、《天津市標準化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在紅橋區的組織實施和行政執法工作。
(二)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及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技術監督行政案件的辦理程式規定,規範行政處罰的行為,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經濟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三)負責紅橋區產品質量監督和質量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對產(商)品質量、建築質量、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發布質量監督檢查公告、受理產(商)品質量投訴,查處製造、經銷假冒偽劣產(商)品的違法行為,負責質量監督崗工作。
(四)負責紅橋區計量監督和計量管理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建立健全和平區計量管理網路,主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確保國家量值的準確統一,強化計量器具管理,查處計量違法行為。
(五)負責紅橋區標準化監督管理工作。管理企業標準的註冊、備案工作,組織、推動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查處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
(六)負責紅橋區產品質量認證、企業質量體系認證、計量確認工作。
(七)負責紅橋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和監督工作,依法查處生產、經銷無證產品的違法行為。
(八)負責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組織辦理和監督管理紅橋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機構代碼頒證,指導企業辦理產品條形碼工作。
(十)負責制定實施紅橋區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對本系統和社會上從事與技術監督相關的技術保證、中介諮詢、技術服務、學會、協會等人員和機構,組織培訓考核並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協調和管理紅橋區部門與行業之間的技術監督工作,開展計量、質量信得過活動;組織指導有關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科研、信息、對外交流等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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