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梅[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杭錦旗廣電服務中心記者]

紅梅,女,生於1976年4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杭錦旗廣播電影電視服務中心記者。2016年4月6日下午,紅梅疑因遭家暴慘死家中。杭錦旗公安局刑偵大隊表示,紅梅的丈夫金柱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截至4月20日,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人物介紹

紅梅所獲得的部分證書 紅梅所獲得的部分證書

紅梅是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杭錦旗廣播電影電視服務中心記者。4月6日下午,紅梅疑因遭家暴慘死家中。在紅梅的抽屜里,放著她13歲兒子的作業本,一隻青花瓷圖案的發卡,幾厚摞新聞稿,還有8本榮譽證書:2008年被評為全旗優秀新聞工作者;連續數次被授予對外宣傳工作獎項;2013年被評為年度先進婦女工作者。杭錦旗公安局刑偵大隊表示,紅梅的丈夫金柱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截至4月20日,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19日上午,鄂爾多斯市婦聯主席娜仁花探望紅梅家屬,表示願意幫助紅梅家屬督促辦案進程,並為其尋求法律援助。

施暴致死

4月5日下班後,紅梅和幾個好朋友吃飯聊工作,晚上8點多回到家,丈夫金柱把她拉進家門口的私家車,持續施暴了50分鐘。

“他扯著媽媽的頭髮往玻璃上撞。”13歲的兒子小雅(化名)目睹了這一切,並在第二天告訴了大姨詠梅。

詠梅猜測,可能是紅梅回家晚了,引起金柱的不滿。

小雅對詠梅說,5日晚上金柱在私家車上對紅梅施暴之後,又把她拖進家裡,繼續吵鬧到6日早上5點多。

6日上午,杭錦旗安監局劉局長接到了金柱的請假電話,稱“有事”。

8點多,紅梅來到姐姐詠梅家裡,向詠梅訴說了前一天晚上的遭遇,詠梅通過粉底,還能依稀看到小妹鼻子上的淤青。

“她6日上午就一直捂著胸口說不舒服,我幫她給單位請了假。”姐姐詠梅也在杭錦旗廣播電影電視服務中心工作,擔任漢語新聞部主任,小妹紅梅是副主任。

詠梅那天想留妹妹在娘家吃飯。紅梅擔心年邁的父母看到自己淤青的鼻子傷心,就回絕了姐姐,回自己家休息去了。

誰知這一次再見,就是永別。

下午2點多,金柱來到離自己家1公里左右的“久久宏”小賣部。老闆娘回憶:“他經常來買酒,那天他坐在小賣部的桌子旁,喝了半瓶,大概4點鐘,他又買了一瓶酒帶走了。”

下午5點多,小雅放學了,媽媽沒有來接他。他獨自跑回家裡,敲門時發現門從裡面鎖上了。小雅家是一棟有些年代的小二樓,他爬到樓旁邊的柵欄上,看到二樓窗戶開著,聽到爸爸在呼喚媽媽的名字“紅梅,紅梅”,但媽媽沒有回應。

小雅親眼目睹過數次家暴。他心裡有些害怕,跑到外婆家,跟詠梅講述了這一切。詠梅感到不對,騎著電瓶車帶著小雅,晚上7點多趕到了紅梅家。

120急救車已經在樓下了。詠梅匆匆跑進門,看到金柱在四處慌張走動,詠梅拿起門口的鞋子開始猛砸金柱的頭,小雅也圍上來用自己的小拳頭砸向爸爸。

此時醫生正在搶救躺在床上的紅梅。

然而一切已經來不及了。“瞳孔早就擴散了。”醫生說。

7日上午,詠梅的小姨其其格參加了法醫的屍檢。死去的紅梅躺在冰冷的鐵質床板上,其其格看到紅梅胸口有兩大片圓形淤青,耳朵後大片烏青,口腔里的肉已經潰爛:“法醫翻開她的頭皮,說裡面有淤血,量還不少。一、二、三、四、五、六、七,法醫數她斷掉的肋骨。”

直到4月19日,紅梅的家屬仍苦苦等待著屍檢報告。家屬希望能早日把紅梅的屍身安然下葬。辦案民警對紅梅家屬說,因為她受傷較多,因此法醫鑑定結果可能還需要等20天到一個月。

小妹離開後,詠梅每天早晨都會給她燒紙,“總感覺這都是個夢。”

生前訴苦

4月1日是紅梅40歲的生日,姐姐詠梅特意通過網聊用蒙語給她唱了生日快樂歌,紅梅用蒙語回復了“謝謝”。

紅梅從小生長在一個知識分子家庭。母親曾是杭錦旗蒙古族國小的語文老師,父親曾是杭錦旗蒙古族中學的副校長,父母從未放鬆過對紅梅的學習和思想上的教育。

後來,紅梅成了杭錦旗廣播電影電視服務中心的一名女記者。她身高一米七三,是杭錦廣電里身高最高的記者。

讓同事小蓉印象最深刻的,是紅梅對新聞的熱情。只要有採訪任務,年輕記者不願意去,她二話不說拿起機器就去了。杭錦廣電的業務榜單上,還常常能看到紅梅的名字。

同事大多親切地叫她“紅梅姐”。

紅梅出事當天,震驚、悲痛籠罩著杭錦廣電新聞部。和紅梅共事十幾年的柳女士當天因為悲傷過度動了胎氣:“他們說紅梅走了,我說去哪兒了,他們說在殯儀館。我不相信,覺得她明天還能來和我說話。”

“她常常給我們洗腳、做飯。結婚之後,金柱對家裡不管不顧,她還要照顧得了腦梗的公公。”紅梅的母親哽咽了,沒有再講下去。

買菜、做飯,家裡的大小家務都是紅梅一個人在操持。離紅梅家不遠的菜市場有個梁老闆,他認識金柱十多年了:“都是紅梅和她母親來買菜,做了飯還送去給公公。金柱從來不管小雅和老爹,每天喝酒,打完麻將就來喝酒。”

紅梅曾對自己的同事小梁說,她很累,“就像拉扯兩個小孩似的。”

事發前一天晚上,紅梅在吃飯時最後一次向朋友奇女士訴苦:“活著真沒意思,好累。”

家庭介紹

紅梅從小生長在一個知識分子家庭。母親曾是杭錦旗蒙古族國小的語文老師,父親曾是杭錦旗蒙古族中學的副校長,父母從未放鬆過對紅梅的學習和思想上的教育。

酗酒賭博的丈夫金柱今年42歲,在杭錦旗安監局工作。

蔬果店梁老闆說,金柱不太愛笑,愛打麻將,愛喝酒。但他酒品不好,沒人願意和他喝酒:“這個人心眼太小,喝完酒就罵罵咧咧的,不地道。他經常‘搗鬼’騙紅梅。今年3月他在我店裡,接到了紅梅的電話,問他在哪兒,他說他還在下鄉沒回來。”

紅梅的朋友衛女士對金柱印象不好,她說,金柱賭博經常輸,還欠了一屁股債,讓紅梅給她還。

紅梅兩個二十幾年的好友回憶,金柱“小心眼”,總懷疑紅梅對他不忠。和紅梅聚會時,常常能接到金柱打來的質問電話。後來,因為擔心給紅梅帶來麻煩,朋友叫她聚會的次數越來越少。

金柱2015年10月寫的檢討書 金柱2015年10月寫的檢討書

2014年元旦,紅梅兒子讀書的國小舉行團拜活動,一群學生家長在飯店聚會。紅梅的朋友衛女士說,當時紅梅高興就喝了點酒,家長送她回到家。還沒進門,金柱就扇了紅梅兩個耳光。不得已,家長又把紅梅送到她娘家。

金柱的工作表現也並不令人滿意。安監局劉局長說,單位對於金柱的業務要求一直很嚴格,對金柱在工作中的不認真現象進行過嚴格的教育,去年還想把他返退給人事局進行重新分配。

劉局長拿出一份金柱2015年10月寫的檢討書,他用工整的筆跡承認在工作中出現的遲到、早退和曠工等不認真問題,並立志改正。這之後,金柱工作表現才轉好了一些。

兒子今年13歲,非常懂事,兒子心疼媽媽,曾經對她說“媽媽,離婚吧”。

建議離婚

紅梅和金柱是國小同學,兩個人自由戀愛,於2000年結婚。紅梅的母親還曾是金柱的國小老師,她說金柱小時候表現就不好,並不太同意兩人結婚,但最終還是尊重了女兒的選擇。

每一次女兒遭到家暴,老人家都疼在心裡。結婚的第一年,紅梅就受到了5次家暴。其中一次,金柱的父親抱住兒子,讓兒媳趕快逃走。紅梅半夜12點多逃到了娘家,抱著媽媽就哭。

當時,紅梅的父母就建議他們離婚。但紅梅不願意,老人依舊尊重了紅梅的想法。

2001年,紅梅懷孕了,丈夫的暴行沒有停止。那一年,懷胎三月的紅梅因為家暴而流產。紅梅家人找律師寫了離婚起訴狀,交到了法院,但法院數次傳喚金柱,金柱都沒有出現。時間久了,紅梅也動搖了,這次婚又沒有離成。

後來夫妻倆的口角還在持續,與紅梅20年同事的薩日娜經常能看到紅梅腿上的淤青。

妻子的隱忍,並沒有換來丈夫的良知。

2013年夏天,紅梅還給金柱挑選了一件短袖,對辦公室同事說:“夏天熱,金柱晚上打麻將的時候能穿。”

然而那年10月,金柱醉酒後把惡拳揮向熟睡中的妻子。醫院診斷紅梅“枕骨粉碎性骨折”,紅梅的父親說,她的後腦勺凹進去雞蛋大小,在醫院住了大半個月。住院期間,金柱從來沒有探望過紅梅。

紅梅的父母再次建議兩人離婚,紅梅也下定了決心,自己在外面悄悄租了一個房子,兩人分居了快一年。直到2014年年底,金柱找到紅梅娘家,對著兩位老人下跪磕頭懺悔說:“我四十出頭了,年齡也大了,我兒子也不理我了,我不能這樣下去,我發誓我再也不打紅梅了。”

紅梅再一次心軟了,她說願意給金柱最後一次改過的機會。

同事小梁覺得紅梅一直處於愛與恨的矛盾之中。紅梅曾對小梁說:“如果我也離開了金柱,他會喝酒喝死的。”

盼望兒子

2015年年冬天,紅梅約閨蜜奇女士吃飯。奇女士感覺到夫妻倆可能又在鬧矛盾,但紅梅並沒有細說,只是無奈地吐出一句話:“我遲早有一天會死在這個男人手上。”

這句話被奇女士錯當成了一句玩笑:“我還說怎么可能,我讓她下次金柱再喝酒的時候就報警,先躲起來。”紅梅聽罷嘆了口氣。

紅梅的朋友、同事和家人不止一次勸她離婚。起初,紅梅擔心離婚對自己的影響不好。

她的同事柳女士評價紅梅“要面子”。她猜測,紅梅作為一個記者,可能不想讓自己的家事成為杭錦旗這個小地方的談資。

後來有了孩子,小雅成了紅梅心中最大的牽掛。

奇女士回憶,這幾年,只有談到兒子小雅的時候,紅梅才難得露出笑容。紅梅曾開心地和她說,兒子愛吃她燒的魚香肉絲、過油肉、土豆條。

去年年底,奇女士勸紅梅離婚,紅梅不願意,她說:“再堅持四五年吧,等孩子長大了,他肯定會保護媽媽的。”

對於家人,紅梅還有更多的顧慮。她不止一次對姐姐詠梅說,擔心離婚之後金柱殺了自己的父母。

直到今年3月1日《中國人民共和國反家暴法》施行,紅梅也沒能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紅梅心太善。”蔬果店梁老闆惋惜地說。

事發前一天,紅梅曾更新了一條朋友圈,她寫道:“兩個人的世界裡總要一個鬧著,一個笑著,一個吵著,一個哄著,如果一個人總是輸,不是口才不夠好,只是不忍心把最傷人的話說出口……祝福所有相愛的人,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最新進展

曾經備受社會關注的鄂爾多斯市杭錦旗女記者紅梅遭家暴慘死案今天宣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對被告人金柱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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