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技進步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紅塔區實際研究科技發展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規範性政策措施;制定全區科技發展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二)綜合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工作;管理區級科技三項費和其他科技專項資金的使用,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組織協調國家、省、市科技計畫的申報和實施管理。
(三)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先進適用技術的開發套用與推廣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推薦上報;綜合管理紅塔區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工作和國家級星火技術密集區的建設工作。
(四)推動企業廣泛開展同省內外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推進省、市院校科技合作工作。
(五)組織開展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各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科技管理工作;開展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科技進步目標責任管理考核工作。
(六)組織專家對先進技術的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前期調研、論證和評估。
(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的制定。
(八)負責協調和指導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規劃和年度計畫。
(九)組織協調全區科技宣傳、科技培訓、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科技統計等管理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科技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