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支取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證 2、如果以貸款形式購房的,要求提供貸款契約。 5、主購房人的公積金支取記錄單。

近期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約定支取服務。約定支取業務是員工因購買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辦理公積金支取時,與公積金中心簽訂約定協定,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定期直接將員工的公積金劃到員工的銀行卡,不需要員工再辦理支取的申請手續。此項業務現在可以在辦理正常支取業務同時申請。
支取材料:
 1、購房材料,基於所購房屋不同,大致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正式的購房契約或購房協定(預售房要求備案),購房發票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證
(3)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定,購房發票
(4)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和單位簽署的購房協定,購房收據
2、如果以貸款形式購房的,要求提供貸款契約。
3、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銀行卡。
如果是以配偶的名義購買自住住房首次支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5、主購房人的公積金支取記錄單。(要求記錄單上的總房價款同契約上一致,可累計支取公積金限額一定要小於總房價款,記錄單上要有管理中心蓋章)如果主購房人從未建立過公積金,要求單位或存檔單位提供其從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原件。
6、結婚證(有雙方的身份證號)。
備註:
 a.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b.如果購房契約(或房產證)抵押給銀行,可以只提供複印件(需要提供貸款契約原件證明,並需要保證複印件上的章及手寫部分必須清晰)。
c.辦理支取手續時,我們將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規定,在您的發票原件上加蓋“住房公積金已提取”字樣的紅色方章(不用影響您的發票繼續使用) 。 
d.所有材料的複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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