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存整取
簡介
1.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是在存款時約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到期時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種定期儲蓄。
2. 五十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分為三個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特點
1. 利率較高:定期存款利率高於活期存款,可以無風險的獲得較高的利息收入,是重要的傳統理財工具。
2. 可約定轉存:您可在存款時約定轉存,定期存款到期後的本金和稅後利息將自動無限期轉存,避免到期重新存入的煩瑣,保證利息收入最大化。
(提示:若選擇約定轉存,除在到期日當天取款外,其他日期取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均應憑實名證件。)
3. 可提前支取:如果您急需資金,可以辦理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剩餘部分到期時按開戶日掛牌公告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新增可多次部分提前支取功能,更便於您進行財務安排。
4. 可質押貸款。如果較大金融的定期存款即將到期時您急需資金,這時提前支取利息損失較大,您可以在郵政儲蓄申請辦理存單質押貸款。這是郵政儲蓄開辦的第一項貸款業務,服務快捷方便。
定期儲蓄
分類定義
定期儲蓄主要有以下幾種:整存整取定期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定活兩便存款、通知存款、教育儲蓄。
1.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是在存款時約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全部或部分支取本金和利息的服務。
起點金額與存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50元起存,其存期分為三個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2.零存整取定期存款
零存整取存款是指客戶按月定額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服務。
起點金額與存期:零存整取存款人民幣5元起存,多存不限。零存整取存款存期分為一年、三年、五年。存款金額由客戶自定,每月存入一次。
3.存本取息定期存款
存本取息是指存款本金一次存入,約定存期及取息期,存款到期一次性支取本金,分期支取利息的業務。
起點金額與存期:存本取息定期存款5000元起存。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存期分為一年、三年、五年。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取息日由客戶開戶時約定,可以一個月或幾個月取息一次;取息日未到不得提前支取利息;取息日未取息,以後可隨時取息,但不計復息。
4.定活兩便存款
人民幣定活兩便儲蓄存款是存款時不確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隨時可以支取的業務。
起點金額:定活兩便存款50元起存。
存款利率:存期不滿三個月的,按天數計付活期利息;存期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不滿半年的,整個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三個月存款利率打六折計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滿一年的,整個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計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無論存期多長,整個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計息。
5.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是一種不約定存期,支取時需提前通知銀行,約定支取日期和金額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不論實際存期多長,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長短劃分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兩個品種。一天通知存款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約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則必須提前七天通知約定支取存款。
6.教育儲蓄
教育儲蓄是一種特殊的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享受優惠利率,更可獲取額度內利息免稅。
起存金額:50元,本金合計最高限額為2萬元人民幣。
存款利率:存款到期,憑存款人接受非義務教育(全日制高中、大中專、大學本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的錄取通知書或學校開具的存款人正在接收非義務教育的學生身份證明,可享受整存整取的利率。在存期內遇有利率調整,按開戶日掛牌公告的相應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不分段計息。
利息免稅:2萬元本金限額內,可免徵利息稅。
適合對象:適用於在校國小四年級(含四年級)以上的學生。
核算方法
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的核算
1.存入的處理
借:現金
貸:定期儲蓄存款—整存整取戶
2.到期支取與過期支取的處理
借:定期儲蓄存款—整存整取戶
借:利息支出
貸:現金
3.提前支取的處理
儲戶全部提前支取的,其手續與到期支取相同;
儲戶部分提前支取的,先按原存單本金全部付出,並按規定計付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後將未取部分的本金,按原存入日期、期限、利率和到期日另開新存單。部分提前支取的,每張存單僅限一次。
4.利息的計算
整存整取存款的利息計算在存期內按存單開戶日所定利率計息;提前支取的,均按支取日掛牌公布的活期儲蓄利率計息;逾期支取的,其過期部分利息一律按支取日掛牌公布的活期儲蓄利率計息。
5.利息稅的計算
應代扣代繳的稅款=結付的儲蓄存款利息額×稅率20%
例:某儲戶2003年3月15日存入銀行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10萬元,年利率1.98%,到期日該儲戶把存款全部取出。其所得利息及應納稅額的計算如下:
應計付的利息=100,000×1×1.98% =1980(元)
應納稅額=1980×20%=396(元)
6、利息稅的變動
2008年10月9日取消了利息稅,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後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停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活期存款在每個季度的最後一個月20日結息一次,涉及到的2008年10月9日之前孳生的利息所得,還要按照5%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