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事項的範圍和目的主要是:①以保持借款人的同一性為目的的約定事項,例如限制公司合併等。②以保障貸款人對借款人的資產享有平等受償權為目的的約定事項,例如消極保證條款和平等地位條款,都是為了防止給貸款人以差別待遇或將其企業財產分配給股東的權力,限制借款人再損害貸款人的利益。③以保持借款人財產質量,保障獲得收入來源為目的的約定事項,例如關於維修機器、設備或運輸工具的約定事項,關於借款人必須對其財產投保的約定事項,以及關於限制投資、限制給予他人貸款的約定事項。④以保持或考察借款人公司的流動資產為目的的約定事項,例如對借款人的舉債和或然性債務加以限制,對於公司的最低周轉資本額和流動比例加以限制等。⑤以控制借款人的資金來源和管理能力所不能承擔的過度的增長速度為目的的約定事項,例如關於限制公司合併、限制投資、限制舉債、限制改變經營方向或經營範圍的約定事項。⑥為使貸款人能掌握借款人的有關情況而規定的約定事項,例如規定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報告其財務情況,提供年度財務報表等。⑦其他約定事項,例如關於提取貸款的期限、地點、償還期、利息期、寬限期以及貸款的幣種選擇、貸款的用途等約定事項。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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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事項條款
國際融資中普遍採用的一系列旨在限制借款人行為的共同條款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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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解除契約
約定解除契約,是當事人通過行使約定的解除權或者雙方約定而進行的契約解除。勞動契約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協商解除和約定解除。勞動者可以通過這3種方式解除勞動...
解除方案 契約規定 消滅原因 -
夫妻約定財產
根據我國修改後的婚姻法,夫妻除有共同財產、個人特有財產外,還有約定財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
類別 特徵 必備要件 立法與公證 案例分析 -
夫妻約定財產制度
夫妻約定財產制度是指法律允許夫妻以契約的形式約定婚前財產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所有關係的夫妻財產制度,是夫妻法定財產制的對稱。
簡介 基本概述 立法沿革 具體內容 不足之處 -
期後事項
期後事項是指會計報表至審計報告日之間發生的事項以及審計報告日後發現的事實。 期後事項很可能影響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意見,所以審計人員必須對期後事項...
概念 或有事項 利益與損失 分類 審計方法 -
或有事項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件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 或有事項的結果是否發生具有不確定性,或者或有事項的結...
特徵 或有資產 常見事項 規定 事項特徵 -
約定財產制
約定財產制是相對於法定財產制而言的,指由婚姻當事人以約定的方式,選擇決定夫妻財產制形式的法律制度。
涵義 地位 條件 約定的效力 法律屬性 -
夫妻約定財產制
夫妻間的財產關係是婚姻關係的一項重要內容,修正後的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明確規定了夫妻約定財產制的方式。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
前言 概述 內容 種類 問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