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米洛什·米尼奇(英語:Miloš Minić,塞爾維亞:Милош Минић,1914年8月28日——2003年9月5日)
前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之一,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法學家、外交家、黨務和國務活動家。南斯拉夫共產主義者聯盟中央主席團委員,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聯邦執行委員會副主席,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聯邦議會副主席,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外交部長。
傳記
1914年8月28日生於塞爾維亞查查克地區的普列利那。塞爾維亞族人。1938年畢業於貝爾格勒大學法律系。大學期間積極參加貝爾格勒的進步學生運動,1933年參加南斯拉夫共產黨領導的貝爾格勒大學生示威、遊行。1935年加入南斯拉夫共產主義青年聯盟(共青團),1936年加入南斯拉夫共產黨,並成為貝爾格勒大學法律系的黨組織領導人。
在此期間,他主要從事解決學生的經濟問題,指導學生的“自助”的工作,並擔任學生會自助食堂主席、大學生救助協會秘書長、大學生行動委員會委員,是學生示威遊行和罷課最活躍的組織者之一。他參與組織了1936年4月4日的大規模學生示威遊行。
1938年當選為南斯拉夫共產黨貝爾格勒大學委員會委員,並在南斯拉夫共產主義青年聯盟自治委員會和塞爾維亞省團委工作。畢業後在查查克當見習律師,並任南斯拉夫共產黨查查克地區委員會委員。因從事政治活動多次被逮捕。1938年貝爾格勒市政選舉時,他和莫馬·馬爾科維奇編寫了一本政治小冊子——《誰有權代表貝爾格勒發言呢?》,對政府進行抨擊,因此受到反動當局的迫害。
1940年5月轉入地下,南共塞爾維亞省委把他送到克魯舍瓦茨工作,克魯舍瓦茨地區的黨組織在1935年和1937年兩次遭到警察當局的破壞,當務之急是恢復和發展黨組織。面對反動當局警察日益嚴重的威脅,這是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也是巨大的挑戰。在克魯舍瓦茨區黨委會議上,米洛什·米尼奇當選為南共克魯舍瓦茨區委書記。
1941年3月27日事件後,米洛什·米尼奇被調到瓦列沃,任南共塞爾維亞省委駐瓦列沃區委指導員。1941年4月南斯拉夫被占領後,他是塞爾維亞西部地區武裝起義的組織者之一,負責收集武器和其他物資材料,招募武裝人員、宣傳民族解放運動並積極參與組建瓦列沃地區游擊隊。此後,他作為南共及其領導的游擊隊的代表,負責與其他派別的武裝力量就合作問題進行談判。
1941年11月法西斯軍隊發動第一次反南斯拉夫游擊隊攻勢(第一次敵人進攻)以後,游擊隊主力撤出塞爾維亞,他受命留下繼續開展地下鬥爭。從1941年到1944年塞爾維亞解放前,一直在瓦列沃和查查克地區堅持地下工作。1941年12月中旬,召開了沙巴茨和瓦列沃地區黨委和游擊隊領導人會議,部署政治和軍事工作。米洛什·米尼奇特彆強調遵守游擊隊鐵的紀律,禁止酗酒、強姦、盜竊、謀殺和虐待。在整個1942年人民解放運動最困難時期,他不知疲倦地工作,堅持不懈地努力加強塞爾維亞人民的團結運動和鬥爭。1943——1944年任南共查查克州委員會書記。1944年10月貝爾格勒解放後,轉到塞爾維亞人民解放軍和游擊隊總司令部,任貝爾格勒人民保衛委員會接收處處長。
1944年塞爾維亞解放後,當選為塞爾維亞反法西斯人民解放委員會委員。1945年4月任塞爾維亞共和國檢察長,負責起訴戰犯的工作。1945年起一直當選為塞爾維亞共和國議會議員和南斯拉夫聯邦議會議員,並任南斯拉夫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和塞爾維亞憲法起草委員會主席,參與制定了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1946年憲法和塞爾維亞人民共和國1947年憲法。
1945年5月在塞爾維亞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塞爾維亞共產黨中央委員,1948——1962年先後當選為塞爾維亞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塞爾維亞共產主義者聯盟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1948年7月南斯拉夫共產黨第五次代表大會在貝爾格勒召開,米洛什·米尼奇任選舉委員會主席,並在南共“五大”上當選為南共中央候補委員。1952年11月在南斯拉夫共產主義者聯盟第六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南共聯盟中央委員。此後,在南共聯盟“七大”(1958年4月)、“八大”(1964年12月)、“十大”(1974年5月)和“十一大”(1978年6月)上均當選為中央委員。1958年,他作為黨綱起草委員會委員,參加了起草黨的綱領(即“盧布爾雅納綱領”)的工作,新黨綱於同年4月在南共聯盟第七次代表大會上通過。1969年3月在南共聯盟“九大”上當選為南共聯盟代表會議常設委員會委員。
1950——1953年任塞爾維亞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長。1953——1956年任南斯拉夫聯邦執行委員會委員。1955——1957年任貝爾格勒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市長)。1957年4月6日——1962年6月9日任塞爾維亞人民共和國執行委員會主席(政府總理)。1962年6月再次當選為南斯拉夫聯邦執行委員會委員,同時辭去在共和國的職務。1963——1965年任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聯邦執行委員會副主席。1966——1967年任南斯拉夫聯邦議會聯邦院主席。1966——1974年任南斯拉夫聯邦會議(元老院)成員。1967年5月6日——1969年5月6日任塞爾維亞社會主義共和國議會主席。1969年5月——1972年12月任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聯邦議會副主席。1972年12月16日——1978年5月17日任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聯邦執行委員會副主席兼聯邦外交國務秘書(聯邦外交部長)。
1974年5月、1978年6月兩次當選為南斯拉夫共產主義者聯盟中央主席團委員,並任南斯拉夫聯邦國際關係委員會主席。他還是南斯拉夫勞動人民社會主義联盟聯邦會議成員和塞爾維亞勞動人民社會主義联盟共和國會議成員。1982年6月南共聯盟“十二大”後退居二線。
1990年代南斯拉夫解體後,米洛什·米尼奇退出政治舞台。退休後,1991——2003年居住在查查克,2003年回到貝爾格勒。2003年9月5日在貝爾格勒逝世,享年89歲。
米洛什·米尼奇是南斯拉夫傑出的國務活動家和外交家,他忠實執行狄托的外交政策,反對美蘇兩國爭奪世界霸權、對別國施加壓力與威脅和干涉他國內政。強調南斯拉夫要始終如一地奉行不結盟政策,並在此基礎上發展同所有國家的關係。
米尼奇強調不結盟運動不僅要同帝國主義和新老殖民主義作鬥爭,而且要反對霸權主義和其他各種外來統治。他認為不結盟運動是同帝國主義、新老殖民主義、霸權主義以及各種外來統治進行鬥爭的一支最重要的力量。不結盟運動是為爭取積極和平共處而鬥爭的主要力量。不結盟運動是使整個不結盟國家和開發中國家一致努力,為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加速開發中國家的發展而鬥爭的力量。不結盟運動是與集團不相干,為消除劃分為集團的現象而鬥爭,並對劃分為集團持否定態度的一支獨立的國際力量。
米尼奇撰寫並出版過三部關於南斯拉夫人民解放戰爭的書:《塞爾維亞1941——1945年的戰爭和革命青年運動》、《1941——1945年在塞爾維亞的戰爭和革命》和《塞爾維亞的解放或內戰(1941——1945)》。
榮譽
米洛什·米尼奇是南斯拉夫人民軍少將,曾榮獲南斯拉夫人民英雄勳章(1953年10月9日)、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勳章、一級人民功勳章、一級各民族兄弟團結和友誼勳章和“1941年游擊隊員紀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