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選擇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企業的籌資有多種方式可以選擇,在購併中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合理的方式。
1借款
企業可以向銀行、非金融機構借款以滿足購併的需要。這一方式手續簡便,企業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取得所需的資金,保密性也很好。但企業需要負擔固定利息,到期必須還本歸息
,如果企業不能合理安排還貸資金就會引起企業財務狀況的惡化。2發行債券
債券使公司籌集資本,按法定程式發行並承擔在指定的時間內支付一定的利息和償還本金義務的有價證券。這一方式與借款有很大的共同點,但債券融資的來源更廣,籌集資金的餘地更大。
3發行股票
(1)普通股融資
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股份。普通股不需要還本,股息也不需要向借款和債券一樣需要定期定額支付,因此風險很低。但採取這一方式籌資會引起原有股東控制權的分散。
(2)優先股融資
優先股綜合了債券和普通股的優點,既無到期還本的壓力,也並不必擔心股東控制權的分散。但這一種方式稅後資金成本要高於負債的稅後資本成本,且優先股股東雖然負擔了相當比例的風險,卻只能取得固定的報酬,所以發行效果上不如債券。
(3)可轉換證券融資
可轉換證券是指可以被持有人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或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由於具有轉換成普通股的利益,因此其成本一般較低,且可轉換債券到期轉換成普通股後,企業就不必還本,而獲得長期使用的資本。但這一方式可能會引起公司控制權的分散,且如到期後股市大漲而高於轉換價格時會使公司蒙受財務損失。
(4)購股權證融資
購股權證是一種由公司發行的長期選擇權,允許持有人按某一特定價格買入既定數量的股票,其一般隨公司長期債券一起發行,以吸引投資者購買利率低於正常水平的長期債券,另外在金融緊縮期和公司處於信任危機邊緣時,給予投資者的一種補償,鼓勵投資者購買本公司的債券,與可轉換債券的區別是,可轉換債券到期轉換為普通股並不增加公司資本量,而認股權證被使用時,原有發行的公司債並未收回,因此可增加流入公司的資金。
企業籌資方式的稅負比較
企業籌集和使用資金,不論是短期的還是長期的,都存在一定的 資金成本。 籌資決策的目標不僅要求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要使 資金成本最低。由於不同籌資方案的稅負輕重程度往往存在差異,這便為企業在 籌資決策中運用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企業經營活動所需資金,通常可以通過從銀行取得長期借款、 發行債券、發行股票、 融資租賃以及利用企業的 保留盈餘等途逕取得。下面比較各種籌資方式的籌資成本,為企業選擇籌資方案提供參考。
一、幾種籌資方式的資金成本分析長期借款成本
長期借款指借款期在5年以上的借款,其成本包括兩部分,即借款 利息和借款 費用。一般來說,借款 利息和借款 費用高,會導致籌資成本高,但因為符合規定的借款利息和借款費用可以計入稅前成本費用扣除或攤銷,所以能起到抵稅作用。例如,某企業取得5年期長期借款200萬元, 年利率11%,籌資 費用率0.5%,因借款 利息和借款費用可以計入稅前成本費用扣除或攤銷,企業可以少繳所得稅36.63萬元。
債券成本
發行債券的成本主要指 債券利息和籌資 費用。 債券利息的處理與長期借款利息的處理相同,即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應以稅後的 債務成本為計算依據。例如,某公司發行總面額為200萬元5年期 債券, 票面利率為11%,發行 費用率為5%,由於 債券利息和籌資費用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企業可以少繳所得稅39.6萬元。若 債券溢價或 折價發行,為更精確地計算 資本成本,應以實際 發行價格作為債券籌資額。
留存收益成本
留存收益是企業繳納所得稅後形成的,其所有權屬於股東。股東將這一部分未分派的稅後 利潤留存於企業,實質上是對企業追加投資。如果企業將 留存收益用於再投資,所獲得的 收益率低於股東自己進行另一項風險相似的投資所獲的收益率,企業就應該將留存收益分派給股東。留存收益成本的估算難於債券成本,這是因為很難對企業未來發展前景及股東對未來風險所要求的 風險溢價作出準確的測定。計算留存收益成本的方法很多,最常用的是“ 資本資產定價模型法”。由於留存收益是 企業所得稅後形成的,因此企業使用留存收益不能起到抵稅作用,也就沒有節稅 金額。
普通股成本
企業發行股票籌集資金, 普通股成本一般按照“ 股利增長模型法”計算。發行股票的籌資 費用較高,在計算 資本成本時要考慮籌資 費用。例如,某公司 普通股目前市價為56元,估計年 增長率為12%,本年發放 股利2元。若公司發行新股票,發行 金額100萬元,籌資費用率為 股票市價的10%,則新發行股票的成本為16.4%.企業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發行費用可以在 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但 資金占用費即 普通股股利必須在所得稅後分配。該企業發行股票可以節稅100×10%×33%=3.3(萬元)。
二、籌資成本分析的套用
企業籌集的資金,按 資金來源性質不同,可以分為 債務資本與 權益資本。 債務資本需要償還,而 權益資本不需要償還,只需要在有贏利時進行分配。通過 貸款、 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屬於 債務資本, 留存收益、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屬於 權益資本。根據以上籌資成本的分析,企業在融資時應考慮以下內容:
1.債務資本的 籌集費用和 利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而 權益資本只能扣除籌集費用, 股息不能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企業稅後利潤中分配。因此,企業在確定 資本結構時必須考慮 債務資本的比例,通過舉債方式籌集一定的資金,可以獲得節稅利益。
2.納稅人進行籌資籌劃,除了考慮企業的節稅金額和稅後利潤外,還要對 企業資本結構通盤考慮。比如過高的 資產負債率除了會帶來高收益外,還會相應加大企業的 經營風險。
3.在 權益資本籌集過程中,企業應更多地利用 留存收益。因為使用企業留存收益所受限制較少,具有更大的靈活性,財務負擔和風險都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