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書節度判官廳公事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興國四年(979) ,始於諸節度州置,以京官充任,掌助理郡政,總領諸案文移,凡郡事皆與守倅通簽書。徽宗大觀二年(1108),改為司錄參軍。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復舊名。臨安府置一人,位在知府、通判之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罷,九年復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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