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他們隱藏在居民樓內進行操作,專業熟練程度和業務規模驚人。 個人購買“簡訊貓”,雖能群發簡訊,但效率相對較低。“高效”群發簡訊的服務。
如果客戶自己帶數據(傳送對象的手機號碼)過來,他進行群發,每條簡訊3.5分錢;若使用他提供的數據,每條簡訊則需3.8分錢。 電腦中有很全的資料庫,包括北京地區和其它省市各個區縣。其資料庫中包含多個小區業主的電話名單。
特點
機房藏身居民樓內
簡訊代發族屋內內部結構與普通住宅並無差異。不足十平方米的陽台內,擺放了數十部專業簡訊群發器。該簡訊群發器與“簡訊貓”不同,為8位連線埠結構,可同時插入8張簡訊卡。與群發器相連線的10多台電腦主機嗡嗡作響,群發軟體所顯示的電話號碼在螢幕上不停地滾動。據操作員介紹,每部群發器每小時的傳送量達上千條。
業務量大獲利頗豐
群發簡訊時,成本價每條為3分錢,代發簡訊每條收費3.5分錢到3.8分錢,每小時傳送萬條簡訊最高可獲利80元。最多可以同時插300張卡,一張北京卡每小時可發600條,可以賺取不菲的利潤。
此行業雖然利潤大,但競爭也較為激烈,多數客戶為“回頭客”,要靠大批量傳送信息才能牟利,幹這行還是有點大客戶的,畢竟用這個打廣告要便宜得多。
一般不發詐欺簡訊,尤其是信息中包含銀行賬號的,發其他內容根本沒事。“而且也不算犯法吧,不可能被完全查封”。
代發流程
1 接手業務(一萬條以上)
2 進入機房,將大量可從市面購買到的簡訊卡插入群發設備
3 群發設備與電腦連線,將數據資料(接收對象的手機號碼)和要傳送的內容導入電腦中的群發軟體
4 啟動軟體,開始傳送。每部8連線埠(插入8張簡訊卡)的群發設備,信息傳送量達1000條/小時,設備越多,傳送量越大。傳送1條簡訊,一般最高可獲0.8分錢
現狀分析
舉報中心
沒有專門法律法規打擊力度仍然不夠
12321舉報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垃圾簡訊屢禁不絕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不法分子受到利益驅使。中心自2008年4月成立起至今年12月,共接收不良與垃圾簡訊息舉報1493942件次,其中垃圾簡訊占總量的78.47%。
由於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因此舉報中心成立了反垃圾簡訊聯盟,但打擊力度仍然不夠。
律師
代發簡訊有恃無恐間接侵犯居民權利
據北京市京華律師事務所劉宏輝律師稱,代發簡訊的行為已經間接侵犯了居民的五項權利,其中包括:公民休息(安寧)權利、通信自由權利、公民隱私權利、個人信息保護權利以及他人消費自由權利。他認為,此類事情的監管屬於真空狀態,至今仍沒有法律對此類人群的行為加以約束。“解決此問題也還有待於手機實名制力度的增強。”
劉律師還認為,市場銷售的簡訊群發器也應屬於違法產品,因為未獲得進網許可證的電信設備,不得接入公用電信網使用和在國內銷售。
業內人士
防範措施雖已啟動難免會有漏網之魚
據某家電信運營商工作人員介紹,垃圾簡訊限發標準曾標明:非節假日市民傳送信息每小時不得超過200條,節假日每小時不超過500條。此舉是防範垃圾信息肆意傳播的措施之一。不僅如此,部分運營商還推出過“信息管家”等業務,有效抑制垃圾簡訊的傳播已初見成效。但因信息傳送者人數眾多、分布廣泛,加之實名制體系仍未完善,部分“漏網之魚”至今仍無法控制。
運營商代發者曖昧虛擬產業鏈已建立
據電信行業資深人士李女士介紹,部分運營商和代發者已經間接建立了虛擬產業鏈,雖然前者也在對此類行為進行打擊,但出於人力和利益等多方考慮,至今仍無法完全杜絕垃圾簡訊的傳播。
李女士還透露,代發者的號碼來源均由專人提供,早些年曾有人高價收購市民個人信息,近年來隨著從事人數的劇增,該行業內部已達成資源共享。當市民進行買房、買車、辦卡等活動時,均需填寫個人電話信息,而這些信息則會以各種方式輾轉到賣號者手中,經過細緻分類,代發者可即取即用。
他山之石
實名明確傳送者垃圾信息嚴處罰
歐美地區及亞洲地區的一些已開發國家,均實行手機實名制體系,從源頭上遏制了垃圾簡訊的傳播。
如韓國,採取機號一體手機號碼入網登記制。手機簡訊傳送後,不僅會立刻在系統的存儲單元中留下傳送方的手機號碼,還能根據號碼查到發件人的名字、地址等信息。
2002年8月,韓國情報通信部就已經針對手機廣告簡訊泛濫一事實行了一項嚴厲措施:廣告商在發布手機簡訊廣告時,必須註明“廣告”字樣和傳送者的單位、電話及手機號碼。如手機用戶不願意接收該信息,所產生的電話費由廣告傳送者承擔。同時對於代發簡訊者,最高可處以8500美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