筵宴之制

各有具體的禮儀制度。 其席亦有滿、漢席之分,各有等級,滿席共六等,漢席三等;又有上席、中席之分。 各種宴禮用何等之席亦有定例。

禮制名。清代筵宴之制,屬於禮制,也稱燕禮,分為若干類別:首為大燕,即凡元旦、萬壽節、冬至日三大節日皇帝在太和殿舉行的筵宴,合朝親貴、文武百官及外國使臣與宴;次有皇太后宮之筵宴,凡三大節日均於慈寧宮舉行,皇后、妃、嬪,皇子、公主,朝廷親、郡王及二品以上大臣命婦等與宴;再有皇帝大婚宴、皇后宮千秋宴,皇子、皇孫、皇曾孫、皇玄孫婚禮宴, 親王以下、無職覺羅以上婚禮宴,官員士庶婚禮宴,公主下嫁宴,郡主以下成婚宴。此外,又有臨雍宴、經筵宴,恭繕神牌宴、修書宴,會試出場宴、恩榮宴,凱旋宴,外藩來朝宴,王府宴,赫哲費雅喀等處來京婚娶宴,以及特別舉行的千叟宴等。各有具體的禮儀制度。每次筵宴則有司監布席。如太和殿宴由光祿寺堂官會同領侍衛內大臣、禮部、理藩院堂官、內務府大臣監設內殿之席,光祿寺承辦官員會同內務府監設丹陛、丹墀之席等。其席亦有滿、漢席之分,各有等級,滿席共六等,漢席三等;又有上席、中席之分。各種宴禮用何等之席亦有定例。凡經壇供備供筵、齋筵,按僧道之人數供備,有大例、中例、小例之分。等等。參見各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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