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平台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中立服務組織,為買賣雙方提供交易所需的各種服務的數位化平台,即提供藥品信息發布、線上採購、線上交易、線上支付、藥品跟蹤、配合地面倉儲和物流等醫藥流通全程服務,是實現信息流、資金流、物流高度協同的完整的醫藥電子商務服務模式,是公開、公平、公正的網上醫藥交易市場。
隨著網際網路的興起以及網路技術的不斷發展,傳統醫藥與先進網際網路技術相結合的醫藥貿易活動全過程電子化在全球已經成為大勢所趨。為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別在2004年和2005年發布了專門針對醫藥電子商務的《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在醫藥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網上藥品交易的合法化給企業行銷打開了新的市場通路。
經過大量的探索和實踐,我國醫藥電子商務已形成B2B(企業間交易)、B2C(網上零售)、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公共交易平台)等多種形式並存的局面。其中B2B模式(企業間交易)、B2C模式(網上零售)均屬於企業範疇的網站,而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平台,則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中立服務組織,
長期以來,我國藥品價格虛高,醫藥購銷環節的不正之風盛行,藥品流通亂象叢生,這種醫藥流通體制弊病,即使我國現行的新醫改也未能得到有效解決,反而將醫藥企業推向了重大生存挑戰的風口浪尖。依據我國國情和醫藥行業市場現狀,醫藥行業的生產和供應應該是市場競爭機制、政府助推,而不是政府主導;另外,據悉商務部要出台《2010-2015年全國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綱要》研究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健全藥品流通體系,完善藥品流通體系網路;同時明確要推動行業信用體系建設。那么如何建立有序競爭、誠信經營的規範醫藥行業市場環境,有效促進醫藥產業良性發展,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將具有較大可行性並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具體表現為如下幾方面優勢:
優勢
第一、公開性
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凸顯信息集散功能,通過眾多來自不同地區參與者的公開發布信息和集中交易,減少中間環節,降低購銷成本,在保護商業機密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對政府部門、客戶等方面公開,使藥品購銷陽光化。
第二、公平性
線上自主採購、自由競價交易,使大小型企業站在同一起跑線,公平競爭,透明交易,從而為買方企業提供更穩定的貨源保障、更低價格的貨品供應信息,為賣方企業提供更多的商業機會。
第三、公正性
交易用戶線上簽署具有法律效力電子交易契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為交易雙方保留電子交易契約三年,為交易糾紛提供第三方證據支持。
第四、技術先進性
專注於第三方技術服務,融合網際網路、呼叫中心、電子交易、網上支付等技術為用戶提供功能強大、簡單易用的電子商務平台,運用安全認證、加密傳輸、異地容災等多重技術手段,保障用戶線上交易安全可靠。
第五、服務方案整體性
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能夠整合上下遊資源,並從技術層、業務層對供應鏈業務提供全面支持和整體化解決方案,滿足服務的不同主體的個性化需求。
第六、協助政府監管
藥品是特殊性商品,其質量關係到人們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因此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網為政府提供醫藥流通監管平台,協助政府針對網上藥品交易過程實施全面地、實時地監管,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以保證交易過程的安全、有序,切實維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七、利於健全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通過對企業發布信息的監管和線上交易的履約情況等進行誠信企業評估服務,引導行業誠信經營,為健全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提供基本依據。第八、公用型平台,節約企業電子商務投入成本。
現狀
2006至今,我國僅有屈指可數的48家企業取得“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牌照,究其原因有二,其一,對於醫藥企業來說硬體、技術和電子商務人才以及百萬計的資金投入是實現自建B2B模式(企業間交易)或B2C模式(網上零售)電子商務平台的屏障;其二,醫藥產品的特殊性,國家的監管向來十分嚴格,對醫藥電子商務設定了高準入門檻;
2013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報導稱,目前全國共有159家企業取得《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其中能夠向消費者直接銷售藥品的網上藥店有101家。據相關介紹,為了逃避監管,大量境內非法銷售藥品的網站將伺服器設在境外,而人員在境內活動。鑒於上述情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工商總局等部門,聯合開展打擊網上非法售藥行動,力求消除網際網路藥品交易監管盲區,進一步淨化網上售藥環境,遏制網上售藥中的違法犯罪勢頭。
即使企業擁有和合法的電子商務網站,這種各自為戰平台,無法最有效的調配企業資源以應對市場信息變化,往往會形成相對封閉的“信息孤島”,嚴重阻礙企業進一步發展。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是將上游生產企業,下游經營企業,直至終端醫院和藥店以及消費者這一完整醫藥產業供應鏈結合於同一系統平台之上,通過供應鏈管理、客戶關係管理、電子商務、辦公(業務管理)自動化等功能的全面集成,實現面向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醫院及藥店以及消費者的實時信息共享與信息互動的系統功能,從而打破企業各自為戰的“信息孤島”困境。
影響
企業可選擇套用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平台,既節約成本,又能無風險的地享用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平台提供的大量信息資源和交易服務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憑藉上述優勢,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將對醫藥流通市場產生深遠影響。
第一行業標準化
有助於引導醫藥行業向集中化、企業規模化、運營規範化、業務多元化、配送聯盟化方向發展。
第二市場資源化
整合基層市場資源,可探索新醫改補充模式“縣級政府集中採購服務平台”,幫助基層政府進一步規範藥品採購與配送工作、加強基層用藥市場監管,有效降低藥品流通管理成本。同時通過縣級政府採購挖掘基層用藥市場需求,搭建質優價廉品種購銷平台,使更多的惠民低價優質藥投放基層市場。
第三網路服務化
網上藥品第三方零售服務平台。藥品有體積小、重量輕,便於運送、有明確的規範標準,便於網上介紹說明等許多適合網上銷售的特點,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平台可為消費者提供更安全、快捷的購藥渠道,同時為醫藥零售企業提供網上售藥新途徑。
特性
1.保持中立立場以得到參與者的信任、集成買方需求信息和賣方供應信息、撮合買賣雙方、支持交易以便利市場操作。
2.買賣雙方企業與第三方平台集成,能夠很好地利用第三方平台的規模效益。
意義
這個解決方案對買方和賣方都有益處:
第一,使交易方不需要直接連結對方網路或昂貴的增值網路,只需要訪問第三方界面,而不是多個被交易方界面,節省了大量的費用;
第二,大量賣方通過第三方平台發布信息,可以吸引更多的買方訪問平台,從而增加賣方的商業機會;
第三,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可以使買方搜尋需要的產品和服務,買方不限於和特定的賣方交易,這使賣方不只在價格上,還要在質量、交貨時間等方面競爭。
總結
因此,將政府的醫藥產業政策與行業發展、實際需要相結合,擴大醫藥流通渠道,扶持企業健康成長,發展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已刻不容緩。當前,對於國內眾多的醫藥流通企業來說,現在要做的就是儘快理解電子商務的內涵,抓住電子商務帶來的市場契機;對於政府機構,在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模式上應該在上給予相應政策扶持。
在此強調,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的普及和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有效配合,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平台是“政府--企業--消費者”的互動平台。現階段我國醫藥電子商務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撐環境,因此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對醫藥電子商務制定強有力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實施相應的監管措施,例如加快推進藥品條形碼管理、建立藥品市場主體信息標準資料庫、制定網上藥店消費者保護法等都將有助於規範網上交易行。同時,市場經濟也是是信用經濟,建議政府完善醫藥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和信用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既能規範醫藥網上交易市場經濟秩序,又為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健康和持續的發展的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