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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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正式名稱為第三十二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 
下面是國際奧委會網站5月23日公布的具體申辦日期和要求: 
各國和地區奧委會(NOCs)應邀在其下屬城市中選擇一個城市,作為9年後2020年奧運會的申辦城市。
各國和地區奧委會應在2011年9月1日前提交申辦城市名單,之後,這些城市須按照要求在2012年2月15日前向國際奧委會提交申辦檔案和承諾書。2020年奧運會主辦城市的最終選舉將於2013年9月7日在阿根廷不宜諾斯艾里斯舉行的第125屆國際奧委會大會上舉行。 
申辦流程涉及的重要階段和關鍵日期包括如下: 
預申請階段:首次向有意申辦奧運會的奧委會或申辦城市明確一些前提條件。 
2011年7月29日前 
1)如需在奧運會常規舉行日期(7月15日-8月31日)外另擇日期,須提交建議日期 
2)提交遵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相關規定的承諾書 
3)提交接受國際體育仲裁法院(CAS)仲裁的承諾書
2011年8月29日前 國際奧委會就各國和地區奧委會提交的WADA規章承諾書、CAS仲裁承諾書和奧運會建議舉辦日期做出反饋。 
第一階段:即申辦城市篩選階段,國際奧委會對所提交的各城市是否具備主辦2020年奧運會的實力做出全面審核。各城市將應邀填寫一份調查問卷。國際奧委會將對調查結果進行認真研究,以便幫助IOC執委會從中選出可入選第二階段的申辦城市。 
2011年9月1日 各國家和地區奧委會向國際奧委會提交申辦城市名單 
2011年11月 國際奧委會2020申辦城市信息研討會 
2012年2月15日 向國際奧委會提交申辦書和承諾書 
2012年2月-4月 國際奧委會對問卷結果進行調研 
2012年5月 國際奧委會會議審批通過2020年奧運會候選城市名單 
第二階段:即候選階段。候選城市按要求提交候選方案,詳細介紹奧運項目規劃,同時準備接待國際奧委會評估委員會的實地考察。評估委員會將對各候選城市進行深入的技術評估,並至少在主辦城市投票選舉前1個月發布評估報告,供國際奧委會委員參考使用。 
2012年7月27日-8月12日 候選城市參與2012年倫敦奧運會觀察員計畫 
2012年11月 出席倫敦2012在里約熱內盧舉行的總結報告會 
2013年1月7日 向國際奧委會提交候選方案 
2013年6月 發布國際奧委會2020年奧運會評估委員會報告 
2013年6月(暫定) 候選城市向國際奧委會委員進行陳述報告 
2013年9月7日 布宜諾斯艾利斯第125屆國際奧委會大會以國際奧委會委員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決定主辦權 
《候選城市審批程式》中包括2020年奧運會申辦流程第一階段的所有相關信息和截止日期。 
有訊息提出或希望承辦的城市(或國家和地區)有: 
1 羅馬(義大利)
2 馬德里(西班牙) 
3 東京(日本) 
4 多哈(卡達) 
5 伊斯坦堡(土耳其) 
6 杜拜(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7 德班(南非)
8 紐約 、 達拉斯、洛杉磯、明尼阿波利斯(美國) 
9 墨西哥城(墨西哥) 
10 新德里(印度) 
11 里斯本(葡萄牙) 
12 莫斯科(俄羅斯)
13 哥本哈根(丹麥)
14 布達佩斯(匈牙利) 
15 布拉格(捷克)
16 拉巴特(摩洛哥) 
17 廣州(中華人民共和國) 
18 開羅(埃及) 
19 巴黎 (法國) 
20 多倫多(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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