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新的發展形勢下,我們應該看到,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和社會現代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相當數量的非物質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面臨傳承和發展的挑戰,有的甚至瀕臨滅絕之境。為了搶救和保護珍貴及瀕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的精神,部際聯席會議從2005年起,組織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評審工作,文化部要求各地嚴格按照規定程式和標準,組織專家逐級評選申報項目。經過各方面努力,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相關部門,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提交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一千三百目錄
前言
國務院《關於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國發[2006]18號)
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總計518項)
民間文學是(總計31項)
Ⅰ-1 苗族古歌貴州省台江縣、黃平縣
Ⅰ-2 布洛陀 廣西壯族自治區田陽縣
Ⅰ-3遮帕麻和遮咪麻雲南省梁河縣
Ⅰ-4牡帕密帕雲南省思茅市
Ⅰ-5 刻道貴州省施秉縣
Ⅰ-6 白蛇傳傳說江蘇省鎮江市浙江省杭州市
Ⅰ-7 梁祝傳說 浙江省寧波市、杭州市、上虞市 江蘇省宜興市 山東省濟寧市 河南省汝南縣
Ⅰ-8孟姜女傳說 山東省淄博市
Ⅰ-9 董永傳說 山西省萬榮縣 江蘇省東台市 河南省武陟縣 湖北省孝感市
Ⅰ-10西施傳說浙江省諸暨市
Ⅰ-11 濟公傳說浙江省天台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