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國際商事法庭

歷史沿革

2018年初,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

《意見》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廣東省深圳市設立“第一國際商事法庭”,受理當事人之間的跨境商事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負責協調並指導兩個國際商事法庭工作。

成立背景

主要考慮是坐落於深圳的第一巡迴法庭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設立的巡迴法庭,開闢了新時代司法體制改革的“試驗田”,且具有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獨特區位優勢,是輻射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經濟支撐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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