笪鴻興

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章獲得者。 1991年以來,他先後被評為泰安市優秀青少年教育工作者、能源部尊師重教先進個人、山東省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1994年榮獲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章。

笪鴻興 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章獲得者。山東石橫發電廠廠長、黨委書記。江蘇省丹德縣人。1943年10月生。大學文化程度。自任廠長、黨委書記以來,帶領全廠職工團結實幹,加強經營管理、大膽進行改革,實現安全、生產雙豐收。 1993年全廠進行勞動、人事、工資三項制度改革,成立4部2室,實行主副業分離、全員契約化管理,壓縮主業人員32%,實現了減人增收的目標;建立集團公司,有四個項目具備生產能力,並與平陰、澳門合資興建了水泥廠。他人才意識強,在三項制度改革中,培養出一批青年幹部,1992年向省局輸送3名新提拔的廠級幹部;重視思想政治工作和研究會的作用,主持制定了黨、政、工、團四大序列3 0多個崗位制度,親自撰寫論文,1990年以來在省以上刊物發表六篇;十分關心職工生活,建立了較完善的職工福利設施和文化娛樂設施,增強了企業凝聚力;經常深入基層聽取民眾意見,堅持早、晚巡視現場,及時解決設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1992年以來全廠沒發生責任事故和重大案件,1993年實現連續安全生產200天,創全國同類機組安全生產最高紀錄,各項經濟指標均達到國內同類機組的先進水平。全廠連年超額完成國家各項計畫指標,1993年完成發電量48.5億千瓦時,多種經營創收6100 萬元,均創建廠以來最高水平。該廠保持了三年省級文明單位和兩年的省級優秀政工企業稱號。1991年以來,他先後被評為泰安市優秀青少年教育工作者、能源部尊師重教先進個人、山東省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994年榮獲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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