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內容
鄉下有一幢古老的房子,裡面住著一位年老的鄉紳。他有兩個兒子。這兩個人是那么聰明,他們只須用一半聰明就夠了,還剩下一半是多餘的。他們想去向國王的女兒求婚,而也敢於這樣做,因為她宣布過,說她要找一個她認為最能表現自己的人做丈夫。這兩個人做了整整一星期的準備——這是他們所能花的最長的時間。但是這也夠了。因為他們有許多學問,而這些學問都是有用的。一位已經把整個拉丁文字典和這個城市出的三年的報紙,從頭到尾和從尾到頭,都背得爛熟。另一位精通公司法和每個市府議員所應知道的東西,因此他就以為自己能夠談論國家大事。此外他還會在褲子的吊帶上繡花;因為他是一個文雅和手指靈巧的人。
“我要得到這位公主!”他們兩人齊聲說。
於是他們的父親就給他們兩人每人一匹漂亮的馬。那個能背誦整部字典和三年報紙的兄弟得到一匹漆黑的馬;那個懂得公司法和會繡花的兄弟得到一匹乳白色的馬。然後他們就在自己的嘴角上抹了一些魚肝油,以便能夠說話圓滑流利。所有的僕人們都站在院子裡,觀看他們上馬。這時忽然第三位少爺來了,因為他們兄弟有三個人,雖然誰也不把他當做一個兄弟——因為他不像其他兩個那樣有學問。一般人都把他叫做“笨漢漢斯”。
“你們穿得這么漂亮,要到什麼地方去呀?”他問。
“到宮裡去,向國王的女兒求婚去!你不知道全國各地都貼了布告了嗎?”
於是他們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地都告訴了他。
“我的天!我也應該去!”笨漢漢斯說。他的兩個兄弟對他大笑了一通以後,便騎著馬兒走了。
“爸爸,我也得有一匹馬。”笨漢漢斯大聲說。“我現在非常想結婚!如果她要我,她就可以得到我。她不要我,我還是要她的!”
“這完全是胡說八道!”父親說。“我什麼馬也不給你。你連話都不會講!你的兩個兄弟才算得是聰明人呢!”
“如果我不配有一匹馬,”笨漢漢斯說,“那么就給我一隻公山羊吧,它本來就是我的,它馱得起我!”
因此他就騎上了公山羊。他把兩腿一夾,就在公路上跑起來了。
“嗨,嗬!騎得真夠勁!我來了!”笨漢漢斯說,同時唱起歌來,他的聲音引起一片回音。
但是他的兩個哥哥在他前面卻騎得非常斯文,他們一句話也不說,他們正在考慮如何講出那些美麗的詞句,因為這些東西都非在事先想好不可。
“喂!”笨漢漢斯喊著。“我來了!瞧瞧我在路上拾到的東西吧!”於是他就把他抬到的一隻死烏鴉拿給他們看。
“你這個笨蟲!”他們說,“你把它帶著做什麼?”
“我要把它送給公主!”
“好吧,你這樣做吧!”他們說,大笑一通,騎著馬走了。
“喂,我來了!瞧瞧我現在找到了什麼東西!這並不是你可以每天在公路上找得到的呀!”
這兩兄弟掉轉頭來,看他現在又找到了什麼東西。
“笨漢!”他們說,“這不過是一隻舊木鞋,而且上面一部分已經沒有了!難道你把這也拿去送給公主不成?”
“當然要送給她的!”笨漢漢斯說。於是兩位兄弟又大笑了一通,繼續騎馬前進。他們走了很遠。但是——
“喂,我來了!”笨漢漢斯又在喊。“嗨,事情越來越好了!好哇!真是好哇!”
“你又找到了什麼東西?”兩兄弟問。
“啊,”笨漢漢斯說,“這個很難說!公主將會多么高興啊!”
“呸!”這兩個兄弟說,“那不過是溝里的一點泥巴罷了。”
“是的,一點也不錯,”笨漢漢斯說,“而且是一種最好的泥巴。看,這么濕,你連捏都捏不住。”於是他把袋子裡裝滿了泥巴。
這兩兄弟現在儘快地向前飛奔,所以他們來到城門口時,足足比漢斯早一個鐘頭。他們一到來就馬上拿到一個求婚者的登記號碼。大家排成幾排,每排有六個人。他們擠得那么緊,連手臂都無法動一下。這是非常好的,否則他們因為你站在我的面前,就會把彼此的背撕得稀爛。
城裡所有的居民都擠到宮殿的周圍來,一直擠到窗子上去;他們要看公主怎樣接待她的求婚者。每個人——走進大廳里去,馬上就失去說話的能力。
“一點用也沒有!”公主說。“滾開!”
現在輪到了那位能背誦整個字典的兄弟,但是他在排隊的時候把字典全忘記了。地板在他腳下發出格格的響聲。大殿的天花板是鏡子做的,所以他看到自己是頭在地上倒立著的。窗子旁邊站著三個秘書和一位秘書長。他們把人們所講出的話全都記了下來,以便馬上在報紙上發表,拿到街上去賣兩個銅板。這真是可怕得很。此外,火爐里還燒著旺盛的火,把煙囪管子都燒紅了。
“這塊地方真熱得要命!”這位求婚者說。
“一點也不錯,因為我的父親今天要烤幾隻子雞呀!”公主說。
糟糕!他呆呆地站在那兒。他沒有料想到會碰到這類的話;正當他應該想講句把風趣話的時候,卻一句話也講不出來。糟糕!
“一點用也沒有!”公主說。“滾開!”
於是他也只好走開了。現在第二個兄弟進來了。
“這兒真是熱得可怕!”他說。
“是的,我們今天要烤幾隻子雞,”公主說。
“什麼——什麼?你——你喜歡要什——”他結結巴巴地說,同時那幾位秘書全都一齊寫著:“什麼——什麼?”
“一點用也沒有!”公主說。“滾開!”
現在輪到笨漢漢斯了。他騎著山羊一直走到大廳里來。
“這兒真熱得厲害!”他說。
“是的,因為我正在烤子雞呀,”公主說。
“啊,那真是好極了!”笨漢漢斯說。“那么我也可以烤一隻烏鴉了!”
“歡迎你烤,”公主說。“不過你用什麼家什烤呢?因為我即沒有罐子,也沒有鍋呀。”
“但是我有!”笨漢漢斯說。“這兒有一個鍋,上面還有一個洋鐵把手。”
於是他就取出一隻舊木鞋來,把那隻烏鴉放進去。
“這道菜真不錯!”公主說。“不過我們從哪裡去找醬油呢?”
“我衣袋裡有的是!”笨漢漢斯說。“我有那么多,我還可以扔掉一些呢!”他就從衣袋裡倒出一點泥巴來。
“這真叫我高興!”公主說。“你能夠回答問題!你很會講話,我願意要你做我的丈夫。不過,你知道不知道,我們所講的和已經講過了的每句話都被記下來了,而且明天就要在報紙上發表?你看每個窗子旁站著三個秘書和一個秘書長。這位老秘書長最糟,因為他什麼也不懂!”
不過她說這句話的目的無非是要嚇他一下。這些秘書都傻笑起來,每個人的筆還都灑了一滴墨水到地板上去。
“乖乖!這就是所謂紳士!”笨漢漢斯說,“那么我得把我最好的東西送給這位秘書長了。”
於是他就把衣袋翻轉來,對著秘書長的臉撒了一大把泥巴。
“這真是做得聰明,”公主說。“我自己就做不出來,不過很快我也可以學會的。”
笨漢漢斯就這樣成了一個國王,得到了一個妻子和一頂王冠,高高地坐在王位上面。
作者簡介
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丹麥著名童話作家,世界文學童話的代表人物之一,被譽為“世界兒童文學的太陽”。他出生於歐登塞城一個貧窮的鞋匠家庭,童年生活貧苦。父親是鞋匠,母親是傭人。11歲時父親病逝,母親改嫁。
早年在慈善學校讀過書,當過學徒工。受父親和民間口頭文學影響,他從小熱愛文學。為追求藝術,14歲時隻身來到首都哥本哈根。經過8年奮鬥,終於在詩劇《阿爾芙索爾》的劇作中嶄露才華。因此,被皇家藝術劇院送進斯拉格爾塞文法學校和赫爾辛歐學校免費就讀。歷時5年。1828年,升入哥本哈根大學。畢業後主要靠稿費維持生活。1838年獲得作家獎金——國家每年撥給他200元非公職津貼。
安徒生文學生涯始於1822年的編寫劇本。進入大學後,創作日趨成熟。曾發表遊記和歌舞喜劇,出版詩集和詩劇。1833年出版長篇小說《即興詩人》,為他贏得國際聲譽。他最著名的童話故事有《海的女兒》、《拇指姑娘》、《賣火柴的小女孩》、《醜小鴨》、《皇帝的新裝》等。